【本报法庭组报道】今年「十‧一」国庆,多区爆发激烈示威,在荃湾海坝街至大河道一带,甚至出现警员开枪制服在场示威者,中五男生曾志健近距离心口中枪,一度命危,经治理后,现已出院。曾志健与另外5男1女被起诉暴动,纵火和袭警等5项罪名,案件昨天在区域法院首度提堂,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13日再讯。其中一名被告没聘请律师,法官指暴动罪非常严重,强烈劝他尽快申请法援。
七名被告依次为:陈珩(38岁,清洁工人)、陈金国(19岁,香港专业教育学院一年级生)、李振文(25岁,程式设计师)、冯清华(21岁,香港专业教育学院三年级生)、郭小琴(22岁,香港专上学院二年级生)、曾志健(18岁,荃湾何传耀中学中五学生),以及邱宏达(26岁,香港理工大学博士生)。曾志健为事件中遭警员枪伤入院的青年,他昨出庭应讯时行动自如。
#一被告不聘律师 官强烈吁申法援
首五名被告同被控于本年10月1日在荃湾海坝街一带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暴动。陈珩另被控于相同日期和地点,用火损坏另一人的财产。曾地健和邱宏达被控于同日,在荃湾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鲎地坊一带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暴动。曾志健另被控于同日在荃湾鲎地坊袭击警务人员谢思明和曾家辉。各被告均申请毋须答辩,以待申请法援及索取法律意见。
首被告陈珩更未有律师代表,亲自在庭上与法官对话。陈表示「觉得自己OK,搞得掂,不想麻烦人」,又说「相比起佢哋(其他被告),觉得自己年纪好大」,所以未有聘请律师。法官郭伟健反问陈「咩叫暴动啊」,质疑陈欠缺法律知识,最后郭官说:「你面对控罪性质严重,最好有律师代表。」陈则回应「收到,收到」。
另外,4男1女涉嫌当日在油麻地分别地管有伸缩警棍、弹珠、锤子等物品,各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昨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毋须答辩,案件获准押后至明年2月13日,期间索取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