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本年9月29日港岛区反极权游行,警方拘捕多人,96人被控暴动罪,1人被控袭警罪,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表示,需要时间索取法律意见,又称案件涉及270份证供和300小时的闭路电视片段,有证物仍在等候化验结果,申请将案件押后。有辩方反对,又质疑未收到控方文件,阻碍他们准备辩护。裁判官最终批准将案件押后至明年3月13日再提堂,期间各被告获准保释,但需要继续遵守禁足令。
案件分两案处理,首案涉及45男7女,共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在2019月29日在金钟道连同身份不明的人士参与暴动。同案包括50岁女被告许丽明,被控一项袭警罪,指她在9月29日在金钟道袭击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庄的朗。次案指44名被告同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在本年9月29日在金钟夏慤道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士参与暴动。
#9.29 共96人被控暴动
辩方庭上称,控方的指控薄弱,押后的时间过长亦对被告构成不公,若然法庭依控方申请押后12周,则望可批准放宽被告的保释条件,包括每两周到警署报到一次及撤销禁足令。另外,就社工许丽明袭警一罪,辩方申请分案处理,除了袭警一案性质与其他被告没有关係外,该案案情简单,分案可令案件尽快开审。
控方表示,本案涉及97名被告,控方须时翻阅270份证人供词、超过300小时的录像,亦仍有证物需时化验,另外12月、1月有不少公众假期,押后至明年3月并非过份。控方亦反对撤销禁足令,提到现时社会事件稍有平静,但尚未平息,龙和道又出现堵路,的确有禁足令的需要,而非吹毛求疵的保释条件。此外,就许丽明袭警罪是否分拆处理,控方则认为言之过早。
#官拒撤禁足令等保释条款
裁判官同案件押后至明年3月13日再讯,拒绝撤销禁足令、减少被告的报到次数、以及许丽明的分案申请,只批准第33被告获准离港到新加坡参加游学团外,其余被告不准离港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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