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年仅20岁的机舱清洁工去年9月在机场上班前经过安检通道时,被机场保案发现携有伸缩棍及行山杖,事件转交警方处理。他昨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透露当日打算下班后参与屯门的示威活动,担心遭三合会或政见不同者袭击,故带备涉案物品自卫。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收押至下月4日,以待索取感化、社会服务令及劳教中心报告后判刑。
被告王兆康(20岁),承认于去年9月21日在香港机场一号客运大楼第5层(禁区)北面职员通道的保安检查区,管有一支伸缩棍及一支登山杖,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
#求情称非常后悔
辩方求情称,被告自小由母亲独自抚养成人,父亲在他出世前已过世,他于困难环境下成长,未有误入歧途,完成中三课程后就读职训局汽车修理课程,及后有稳定工作。案发后已遭清洁公司解僱,现职是茶餐厅侍应,月入约11,000元。被告对案件非常后悔,他原本放工后参加游行,该游行获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属和平合法,男工仅因担心被黑社会或「另一边嘅人」袭击,才会携带涉案物品自卫。律师形容被告为人踏实,过往无刑事定罪纪录,现时坦白承认罪行,节省法庭时间,冀判非监禁刑罚。
案情称,被告当日上班前经过安检通道,将黑色袋及黑色背囊放入X光机检查。保安发现袋中有可疑物品,截停后搜出伸缩棍,遂报警。警员其后在该袋内找到急救物资、腰包及手套,而背囊则有过滤面罩、头盔、护目镜、行山杖等。警诫下,他称打算下班后参与「光復屯门公园」游行,因害怕被黑社会或不同意见者袭击,故上班时带同伸缩棍及行山杖。伸缩棍是在街上拾获,行山杖是自购,两件物品均从未被使用。政府化验所报告显示,该伸缩棍内藏可伸缩金属管,外层是防滑手柄,棍身完全伸展后长达63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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