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近期有不少警务人员及其亲人被「起底」,资料在网上流传。警方早前拘捕一名电讯公司外勤员,指他从公司电脑取得警员亲友资料并放上网,控告他不诚实取用电脑及串谋披露未经资料用者同意而取得个人资料罪,案件昨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决定将案件转介至区域法院,裁判官应控方要求,颁令公众及传媒不得披露事主身份。
报称任外勤员的陈景僖(32岁)获准以现金5,000元保释外出、居住于报称地址、不得离港、每星期往警署报到,以及除执行业务期间获准外,不得获取及取用他人的个人资料。
#准以5,000元保释外出
陈被控于去年9月9日或与其他人不诚实获益而取用电脑,即取用一名属于电讯公司客户男子的资料,包括固网电话及身分证号码,并将其发佈给其他人。陈另面对的控罪指其于同日与Telegram帐号@tanakayotsuba的使用者串谋披露未经电讯公司同意而取得该男子的个人资料,包括其全名、身分证号码及电话,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据悉,他疑利用工作之便,从公司电脑取得一名警员亲友的电话号码及身份证号码,然后将资料向Telegram一名帐户持有人「报料」供发布。
控方表示,考虑案件性质、事主的利益及意愿后,申请将事主姓名隐去,同时要求公众及传媒不得透露足以辨识事主身份的资料。另外,控方打算为事主索取创伤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