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全国人大会议开幕,将授权人大常委会制订香港国家安全法,草案的提议者港区人大陈曼琪日前(22日)在Facebook发文指,「完全贊同及支持」人大将国安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她指「国家安全只有一国之责,没有两制之分。国家安全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又认为议案是「合宪、合法、合情及合理,有必要性」, 恳请大众支持。帖文附上一张她手拿文件,在人民大会堂外展露笑容的照片。
港区人大陈曼琪早前(18日)公布她的两会提案,当中包括书面建议北京,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直接依基本法第十八条,将国家安全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不需要经立法会审议,直接在香港实施。
#网民讽刺翻墙用Facebook
她曾任民建联区议员,在2018年就任人大代表,出席第13届港区人大会议。陈曼琪于2014年雨伞革命期间,代表旺角潮联小巴有限公司入禀申请禁制令清场。2015年时任特首梁振英,推举陈曼琪出任岭大校董,引起岭大师生以至社会强烈不满。陈曼琪曾于2018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研讨会上表示,除了《基本法》23条立法,香港在国家安全问题上仍有缺口,包括未立法监管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港活动、境外资金资助香港政治活动等。
陈曼琪在帖文中指,「绝对不属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事情。任何人都不能假借民主自由及人权之名危害国家安全」。有网民留言指「多谢妳将香港变成一国一制,揽炒终于成功」,又形容她为「又一只卖港贼」,另有人讽刺她「又要威又要戴头盔,爱国表现原来都係要翻墙又要玩美国Facebook」;也有人出言感谢「太感谢了,姐姐真好,辛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