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黎巴嫩贝鲁特港口日前发生大爆炸,涉及与硝酸铵有关,启发香港警方亦借此机会宣传硝酸铵的危险性,因本港过去亦曾检获相关化学品,提醒任何人士管有硝酸铵并意图用作制造爆炸品,有可能干犯「制造或管有炸药」罪,最高可处监禁14年。
硝酸铵(Ammonium nitrate)是一种工业化学品,主要用作农业肥料中的重要成份。在特定条件下,硝酸铵可能引发爆炸。
事实上,硝酸铵是近年恐怖组织制作土制炸弹的主要原料之一,警方在过去多次涉及炸弹的拘捕行动中,亦曾经搜出硝酸铵等化学品。当中包括2019年12月9日湾仔皇后大道东、2020年3月8日大角咀必发街商业大厦,与及2020年3月26日小西湾龙跃径的爆炸品及土制炸弹案。警方重申,任何人士管有硝酸铵并意图用作制造爆炸品,有可能干犯「制造或管有炸药」罪,最高可处监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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