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警察公共关係科总警司郭嘉铨向多个传媒协会发信,表达在上月30及31日旺角示威现场,发现有自称「记者」的人士参与破坏公众的违法活动的关注。据了解,在谘询律政司意见后,自称「记者」人士必须能证明自己正受僱于传媒机构,以及正在进行採访工作,否则将违反香港法例第599G章《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中的限聚令,意味校园报记者将不受豁免。据悉,警方今天将有很大机会依此标准执行限聚令。
据了解,根据律政司意见,在示威现场自称「记者」的人士,必须证明以下两点,才可获豁免限聚令,包括是受僱于传媒机构,以及正在现场进行。换言之,相关人士必须出示工作证,以及证明当时正在现场进行採访工作,否则将违反限聚令。上月30日,一名自称「马闻」记者违限聚令而被警务人员发出告票,据了解,套用上述法律意见,「马闻」与记者不存在僱佣关係,因而不获豁免于限聚令。
同一道理,由于校园报与学生记者之间不存在僱佣关係,因此这些校园报记者在示威现场,根据相关法律意见,将不获豁免于限聚令。据悉,警方今天将有很大机会依此标准执行限聚令。
法律意见:当事人须证明僱佣关係
至于警察公共关係科总警司郭嘉铨日前向记协主席杨健兴、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主席张秀云、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主席姜在忠,以及摄记协主席陈奕钊发信表示,在上月30日,在旺角朗豪坊商场内有人群聚集,警员在涉嫌违反限聚令。警务人员在现场截查集结人士,其中有人自称记者,却未能交代受僱的传媒机构或未能出示记者身份的证明文件,警方遂向他们发出告票,当中包括一名自称「马闻」记者的17岁男子。
在上月31日晚,有人群在旺角、太子一带聚集,期间有刑侦探员发现一名男子在西洋菜南街近弼街交界的马路中央阻碍一辆货车经过,虽然该辆货车最后能够驶离,但探员发现该名男子与另外二人将雪糕筒踢出马路进行堵路。探员成功截获该名男子,以「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罪将他拘捕,并在其背囊内搜获一张属于他本人的记者证。这名被捕男子就是于30日下午在旺角朗豪坊商场内被票控的「马闻」记者。
郭嘉铨在信中称,从上述的个案中,警方发现有自称「记者」参与破坏公众秩序的违法活动,反问相关人士如何能够客观,专地报道新闻。他指出,相关人士随时可以用所的「记者证」掩饰身份,混在记者群中,令警务人员难以识别破坏社会安宁的人,增加警方执法的困难,更妨碍专业记者的採访工作。他重申,警方尊重传媒的採访自由及权利,亦致力协助专业记者报道真相,并指希望向传媒协会反映警方在执法现场遇到的困难,以加深彼此的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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