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屋宇署的强制验楼计划自2012年6月30日全面实施以来,截至去年12月,共涵盖约1.8万幢楼宇。根据审计署昨日发表的报告,估计当中约1.2万幢未被拣选以发出法定通知,若根据2020年每年拣选600幢楼宇的目标,需要约20年才能向该1.2万幢楼宇发出法定通知。审计署亦指出,对于未有遵从强制验楼令的个案,屋宇署未有适时发出警告信,部份个案被定罪后仍未有遵从验楼令,审计署建议可作第二次检控。审计署认为,屋宇署须持续检讨拣选楼宇的目标数目,进一步精简强制验楼计划。
根据屋宇署资料,截至去年12月,本港约有18,066幢楼龄达30年以上的楼宇,当中约有12,000幢仍未被发出强制验楼令。审计署发现,若根据屋宇署今年拣选600幢楼宇发出强制验楼令的进度计算,要完成12,000幢楼宇需时约20年,更未包括2019年后才涵盖在强制验楼计划的楼宇,认为屋宇署需检讨进度,精简计划及制订长远策略。
41%业主不遵从强制检楼令
此外,业主在收到强制验楼令后,需于12个月内完成有关修葺,否则会获发警告信。截至今年4月,屋宇署在发出60,278份强制验楼令中,有41%、即24,639份不获遵从,其中逾五成在完成法定通知限期后逾3年至6.5年仍未遵从,屋宇署已发出17,698封警告信。审计署发现,其余6,941份未获遵从的强制验楼令,佔99%已逾限期一个月以上,但屋宇署仍未发出警告信,未达该署订明会在一个月发出警告信的目标期限。
审讯署又指屋宇署的检控行动执法不力,建议屋宇署应加强行动,长时间不遵验楼令的个案,立即转介并进行检控,亦可按个别严重个案进行第二次检控。
吁精简计划 制订长远策略
此外,除屋宇署发出强制验楼外,业主亦可按强制验楼标准及程序,自行检验或修葺楼宇。不过,由2012年6月至今年4月,只有41幢楼宇正接受自愿评审计划评审或已获认证,另有139幢楼宇表示自愿进行订明检验。审计署认为只有少部份楼宇自愿检验,需进一步推广计划。
审计署亦揭露,去年5月发展局曾告知立法会,截至2018年,共有5,556幢楼宇获发强制验楼通知,惟该署发现实际数目为5,308幢,相差达248幢。屋宇署回覆是无心之失,审计署提醒,屋宇署应提高匯报资料的准确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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