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香港昨日新增100宗新冠肺炎确诊个案,而葵盛西邨第8座再多五人确诊,累计18宗个案;另有四名居民初步确诊。食物及衞生局局长陈肇始称,行政会议通过法律框架,可要求强制检测者未有结果前须留原处,意味「封区」措施有法律基础,任何人违反限制及检测宣告或转移至指明地方的指示,即属犯罪,可处罚款2.5万元及监禁六个月。换言之,葵盛西邨有机会成首条被封屋邨。有专家批评政府,未有及早运用法律工具要求强制检测,但陈肇始称,若有人在衞生署作出评估前已经离开,「都没办法」。
港大感染及传染病中心总监何栢良炮轰政府,为何不早运用法律工具要求强制检测,对政府的处理形容为「恨铁不成钢」。他表示,虽然明白政府必须依法办事,但近月已在香港法例第599章条例新增强制检测等条文,不理解为何不使用。他指出,阻止群组爆发的关键在于行事速度,较早前有单幢大厦群组爆发,检测直至完成须花上10天或以上时间。因此,他批评政府发布资讯的速度缓慢,本月6日才公布葵盛西邨第8座确诊者居于同层5楼。他指出,第8座第1宗确诊发生于上月28日,确诊者不断上升,但政府于本月5日仍未公布消息,直至近日才要求同层住户强制检测。
专家批评反应太迟
政府专家顾问、中大唿吸系统科讲座教授许树昌表示,当局应尽早安排葵盛西邨8座5楼的住户强制检测,若同幢再有其他楼层有新病例,则需要考虑安排整幢楼宇的住户强制检测。他建议8座居民暂时留在家中,减少外出,也不要搬到其他地方暂住,以免传播病毒。
陈肇始昨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过去两星期,食物及衞生局一直与律政司及多个政府部门探讨「封锁检测」的法律及执行细节,目的是希望把高风险处所内的传播链向外扩散的机会减到最低。
政府就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第599J章)下的最新法例修订刊宪,以提供法律框架,让政府可按防疫需要,限制接受强制检测人士的活动或封锁有疫情爆发的处所,直至处所内所有人士完成检测而结果已获确定。为进一步减低传播风险,新修订的规例提供法律框架,让政府可按需要,要求受检人士在得知测试结果前,必须遵从防止疾病传播的规定,包括要求有关人士留在家中。
留原处为期最长7天
任何人没有遵从公告或指示要求,即属犯罪,可处定额罚款2,000元。有关金额由本月11日起将增加至5,000元。发言人表示,修订后的规例提供了法律框架,当有相当数目近期染上新冠状病毒人士身处于某处所,或有受感染人士曾到访某处所,而可能曾近距离接触处所内相当数目的人士,食物及衞生局局长可透过发出限制与检测宣告,要求他们必须逗留在该处所,直至完成检测而结果已获确定,方可离开。
如有需要,例如怀疑环境受污染,政府可按情况,转移处所内人士到指定地点等候检测结果,或要求有关人士到检疫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宣告为期最长七天。在封锁期间,如果封锁超过12小时,政府会为有需要人士提供基本物资等支援。法例亦容许有特殊需要的人士,例如紧急医疗需要,可向政府申请离开,但须遵守相关的防疫规定。任何人违反限制及检测宣告或转移至指明地方的指示,即属犯罪,可处第四级罚款2.5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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