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乡议局主席刘业强回应裁决时形容今次是「全胜」:「上次係赢2比1,今次係赢3比0。」他透露,受官司影响,目前积压的丁屋申请个案接近10,000宗,促请政府尽快「解冻」早前已积压的丁屋申请。发展局亦欢迎法庭裁决,表示将研究判辞后,再安排恢復接收及处理的以私人协约及换地方式兴建丁屋的申请。
刘业强表示,乡议局未来会尽快邀请政府官员会面,并期望政府落实《基本法》第40条的条文,为早前已冻结的相关申请「解冻」,让新界原居民的生活环境恢復和谐。他补充,近年政府审批丁屋申请的速度非常缓慢,由以往每年批出数千间,至2019年只批出数百间,受官司影响,目前积压个案接近10,000宗,促请政府尽快恢復处理涉及私人协约的丁屋申请。
积压万宗丁屋申请 刘业强促政府尽快处理
至于官司胜诉后,会否令外界产生新界人享有特权的观感,以及与基层住屋需求存在矛盾?刘业强表示,上诉庭已确立丁屋政策合宪,裁决只会令香港房屋供应「有增无减」,相信不会与基层市民住屋需求产生矛盾。他又指,对多层丁屋大厦持开持式态度,若容许丁屋密度加高,有助解决房屋需要,乡议局过往亦曾向政府提出,希望政府以新思维应对。他指出,新界及市区人不应有矛盾与撕裂,亦对混合发展多层丁屋持开放态度。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上诉庭就小型屋宇政策司法覆核作出裁决,裁定政策的所有环节,即免费建屋牌照、私人协约及换地安排,均属于《基本法》第40条内的新界原居民合法传统权益,合法合宪,政府对裁决表示欢迎。政府会继续执行小型屋宇政策。至于较早前因原讼法庭判决而暂停接收及处理的小型屋宇申请,包括以私人协约及换地方式申请政府土地,当局将研究上诉法庭的判词,再安排恢復接收和处理这两类申请。
发展局续称,小型屋宇政策自1972年起实施,批地方式包括以免费建屋牌照方式,容许申请人在他的私人土地兴建小型屋宇、以私人协约方式批出政府土地,以及以换地方式批准在私人土地或政府土地上建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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