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建议5大范畴‧赋予版权拥有人科技中立的专有传播权利‧制定侵权行为刑事责任‧新增两项法定因素,供法庭决定是否在涉及侵权的民事案件中,判版权拥有人额外损害赔偿‧修例又增订「安全港」条文,订明联线服务提供者在符合若干条件下,包括在获告知其服务平台上,有侵权活动后,採取合理措施限制或遏止有关活动,只须承担有限法律责任‧为戏仿、讽刺、营造滑稽及模仿;评论时事,以及引用版权作品的目的而使用版权作品提供版权豁免资料来源:商务及经济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