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司法机构昨日宣布,委任法官陈仲衡和资深大律师黎婉姫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有关任命于昨日起生效。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陈仲衡于1964年在香港出生。1987年及1988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1988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并于1989年至2002年期间私人执业。2002年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及2012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黎婉姫于1958年在香港出生。1990年及1991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1991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2016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1992年加入当时的律政署为检察官,于1995年晋升为高级检察官。2011年及2017年分别晋升为律政司副首席政府律师及首席政府律师。2019年离开律政司,于同年开始私人执业。2020年及2021年期间曾数度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自2021年11月起再度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