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廉政公署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揭发一名出版社前僱员涉嫌就再版书籍及搬迁工程伪造发票,诈骗出版社向多间承办商支付共约38万元。廉署上星期五落案起诉该名出版社前僱员欺诈及《防止贿赂条例》下的罪名。
浸信会出版社前僱员孔祥威(48岁),被控八项罪名,即四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两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以及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控方稍后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
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被告于2020年2月至2021年6月期间,获浸信会出版社聘用,负责书籍出版及再版工作,以及向承办商发出影印及设计订单。上述案发期间,浸信会出版社记录显示四间承办商就再版78本书籍向浸信会出版社发出61张发票,涉款共约34万元。被告涉嫌向浸信会出版社讹称该四间承办商已完成书籍设计、编辑、排版及校对工作,诱使浸信会出版社向它们付款。
被告又涉嫌串谋另一间承办商使用两套虚假的发票及支付款项申请表,误导浸信会出版社该承办商已完成另外三本书籍的印刷及排版工作,并可获服务费共2.7万元。被告亦涉嫌利用两套虚假的发票,误导浸信会出版社其中一间承办商曾为出版社进行两项搬迁工程,并可获服务费共1.1万元。
廉署较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五间承办商并没有为浸信会出版社提供再版书籍的工作或进行搬迁工程,其中四间承办商的负责人其实是被告一名亲戚及三名朋友。 |
您可能有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