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佐敦道华丰大厦五死三级火,大厦未有遵办改善消防安全措施指示。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政府会循四大方向工作,包括将修例增加不遵办消防安全指示的罚则,当局亦会主动介入,代业主维修大厦的消防设施,之后再徵收费用,并可能施加罚款,以免业主拖延消防工程,保安局会今年内会将修例草案提交上立法会。
华丰大厦一场三级火,揭发大厦一直未有遵从屋宇署在2008年及2018年先后发消防安全指示及强制验楼令,而对上一次消防装置年检亦已超过12个月,不符合法例要求。
今年内会提交修例建议
李家超昨在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特区政府全力从四方面工作,包括已要求消防处及屋宇署增强执法效能,压缩处理程序,提高检控的有效性及速度;另外,在增加罚则上会有修改,李家超指,屋宇署在针对不同大厦发出改善消防指示,如大厦不符合要求,除了会修例增加罚则外,若有情况需要政府部门介入,从速处理相关改善工程,政府可先处理,之后会收回费用外亦会加入罚款。他说今年内会提交修例建议,提高罚则,已要求保安局缩短两至三个月提交草案予立法。
李家超强调,大厦安全及维修是业主的责任,当局会有不同方法,包括有资助计划协助业主进行维修,但指留意到最近有报道,发现一些大厦维修工程费用忽然提高令业主难以负担,怀疑有人在大型维修工程招标中,从中取利,建议有关市民应向市建局举报,形容相关情况是「社会不容」。
议员冀早日让部门入场代办工程
立法会议员杨永杰欢迎政府加快改善消防设施修例工作,期望在今年第三季前完成立法,早日通过修例让消防处和屋宇署入场代办工程,早日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杨永杰又指,部分三无大厦等没有能力召集会议,难以遵从「消防安全指示」,根据他过往的接触,不少法团和业主不介意多付费用进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最关心是可以在安全环境下生活,认为消防处和屋宇署可优先为上述单幢、没有法团的旧楼进行代办工程。
杨永杰建议政府引入弹性的惩罚机制,如法团证明曾努力联络不同业主处理问题不果,可获酌情处理,但有能力处理却不处理指示的法团则应面对更高刑罚,包括考虑判处监禁、缓刑等刑事惩罚。
根据政府向立法会提供的数字,截至去年年底,全港共有超过22万张由屋宇署或消防处,向华丰大厦同类的综合或住用建筑物发出的「消防安全指示」未获遵办,数目按年升近6%,连续最少两年上升,未遵办的比率维持超过6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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