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中电表示,上月12日黄大仙停电事故,源于区内2条1.1万伏特环型电路的地下电缆,接头受到外物干扰,引致绝缘功能逐渐受损,令2条电缆当日先后故障。工程师学会电机分部发言人劳伟筹表示,电缆并非属于高压电缆,故保护性不高,而涉事的电缆接头只是埋在泥中,没有特别管道保护;又指香港不时有道路工程,电缆受外物干扰,长年累月就会受损,难以追究责任。
劳伟筹昨在电台节目中表示,本港的地底电缆多沿行人路或车路摆放,道路工程有可能会影响电缆,因此挖掘工作需要获得相关许可,并遵守供电电缆保护工作守则。对于有指大仙停电事故原因涉及地底挖掘工程,劳伟筹表示,有关情况经常出现,不过自2000年推出供电电缆保护规例,情况已有改善。
防水层遭破坏等或数年后始浮现
他续指,挖路工程需要申请准许证,且事前需向电力公司取得电缆位置的图则,电力公司需在14天内将图则交于第三方,进行工程一方须遵从规则,例如要求用人手挖掘,但有时仍无可避免第三方工程的出现误差,造成电缆损害从而造成电缆损伤。劳伟筹解释,电缆受损后不会即时出现故障,例如防水层遭破坏出现渗水,可能在几星期或几年后才浮现问题。
至于如何避免类似故障情况发生,劳伟筹认为,电力公司可以加强巡查电缆位置,利用新科技侦测是否出现干扰,而第三方工程应小心进行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