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香港城市大学学生宿舍去年4月9日发生爆窃案,一名中文系四年级男生两度潜入宿舍导师及一名女宿生房间,偷走共6,700元。涉案男生曾俊言(25岁)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两项入屋犯法罪及一项企图入屋犯法罪,昨被判即时入狱22个月,他闻判后掩面痛哭。
辩方求情称,案件在押后期间,被告已完成学士课程,他因欠卡数而偷窃,已交还赃款予事主,请求法官给予机会。被告心理报告称,被告案发时知道自己犯法,但没法解释为何未能停止,并患有情绪病,但毋须接受心理治疗。
官斥被告避留指模有预谋
法官判刑时指斥被告曾俊言并非一时冲动而偷窃,例如他曾翻查事主于房内的手袋、犯案时用纸巾覆盖双手以免留下指模、屡次试探房间内是否有人后再犯案,他根本是存心找机会下手。
案情指,被告案发时为城大宿生,去年4月9日到宿舍3楼找朋友,惟他经过导师辛康俊房间时,见未上锁。他擅进辛的房间,并偷取抽屉内4,000元利巿及2,700元现金。同月29日,被告打算到辛的房间再犯案,遭辛发现,但被城大男生曾俊言承认爆窃罪被判囚22个月。(被告facebook截图) 告无法解释待在洗手间原因,故和盘托出早前偷取了辛的6,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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