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昨日才首天履新,便要为大宅的怀疑僭建风波「解画」。她位于屯门的海诗别墅四号屋怀疑有僭建物,她表示,在2008年买入该独立屋时,怀疑僭建物已经存在,她承认「警觉性的确可以做得更好」,又为事件「令大家带来不便」,「感到很抱歉」。她强调,如果发现有任何违规,会马上按认可人士和屋宇署的要求做妥,而她亦不会参与事件可能发生的任何法律程序,避免涉及利益冲突。
本报港闻部报道
郑若骅位于屯门乐翠街的海诗别墅4号屋,是在2008年以公司名义花2,600万元购入,实用面积1,379平方呎,实用呎价达18,854元。有传媒报道,该独立屋有多处地方与原图则不同,怀疑是僭建物,包括天台搭建玻璃贮物室、地下外墙改动成玻璃阳台等,屋内亦被指怀疑加建地库。至于在四号屋旁的三号屋,由郑若骅丈夫、工程师学会前会长潘乐陶于2012年,以2,701万元购入,由于同样涉及怀疑僭建物,昨天两间独立屋均有相信是认可人士视察,拿出图则比对,又在天台进行量度工作。
前日才通知特首林郑月娥
本身特许工程师资格的郑若骅第一次在律政中心会见传媒,便要为今次风波作出回应。她表示,是在前天收到屋宇署一封要求入屋视察的信件,但「因为当时开不到门」,于是在收到信件之后,立即邀请认可人士检视独立屋,同时可配合屋宇署人员入内视察。她又承认,是在前日才通知特首林郑月娥。
郑若骅强调,在2008年买入该独立屋时,情况已经是这样,她承认「当时我对这方面的警觉性,我认为我可以做得更好,这一点我是承认的。因为这样令大家带来不便,我其实感到很抱歉」。被问到在2008年入住之后,有没有改动任何屋内结构?郑若骅说:「我买自己的物业时,其实正如我刚才提及,当时买的时候,现在报纸报道的情况已经存在,之后我并无作出其他结构性的改动,在屋内我并无作出任何结构性改动。」
郑若骅身为律政司司长,如果事件需要进入司法程序时难免会涉及利益冲突,对此她强调,「至于有没有任何事情需要检控或有任何法律程序,我已通知同事,我不会参与这些,他们会有一个方法处理,没有我的参与,以防止任何实际或表面上的利益冲突」。
屋宇署强调不偏不倚执法
屋宇署发言人表示,是在2017年12月底收到传媒查询称,海诗别墅的二、三、四号屋怀疑有僭建情况。署方按一贯做法作出跟进调查,前日派员到该些独立屋视察,但由于未获屋苑管理人员安排进入有关独立屋,按一贯程序,署方前日已于现场留下通知书,表明会根据《建筑物条例》向法院申请手令进入有关处所,并希望有关的业主/佔用人提供协助。
发言人强调,屋宇署一直按照《建筑物条例》及现行的僭建物执法政策,依法办事,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地履行执法职责。署方的执法工作不会因为涉事人的身份而受影响。
特首办发言人表示,律政司司长就其物业可能有僭建物一事,已在前日(5日)下午向特首作出报告,并承诺会全力配合屋宇署的调查,若真有其事,会尽快改正。特首林郑月娥已要求郑若骅尽快作公开说明,以释公众疑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