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五旬躁父不满儿子在今届中学文凭试成绩不理想,上月初开学后三度致电儿子学校,爆粗投诉校方教学不善,更恐吓该副校长及两名秘书说「你信唔信我来学校斩人」、「我会放火烧学校」及「我会攞把刀见一个斩一个」。他早前在东区法院承认三项刑事恐吓罪。裁判官斥责被告,人生不是只得成绩,人格亦十分重要,叫被告要好好反省自己的人格,是否导致儿子成绩差的原因。判他接受感化一年。
官促自省勿「郁手郁脚」
被告黄初四,51岁,被控在今年上月5日威胁陈明豪、方明珠及苏嘉慧,会使他们的人身遭受损害而令三人受惊。辩方求情时引述感化报告,被告称犯案只因情绪失控,一时冲动,不会再犯,希望法庭不要判监,否则会失业。惟心理学家报告指被告对提问左闪右避,悔意流于表面。
裁判官温绍明判刑后质问被告:「你细个读书好叻?」黄回答:「一,二,三。」温官再追问:「读到博士?」黄轻声地说:「夜校。」
温官指「人生唔係得成绩,人格都好重要」,并建议被告不要再诸多藉口,推搪责任,应反思自己是否成为儿子问题的源头:「自己都唔反省自己,搞好自己先啦!」温官又严厉警告他,若法庭收到投诉或得知他「郁手郁脚」,必会重新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