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轻型货车男司机于2006年至2014年八年间,自女儿12岁起,每约两星期强姦亲生女儿一次,又要求女儿陪他观看AV色情影片,甚至叫女儿模仿片中女子的姿势。女儿不想家庭破碎,出于愚孝一直没揭破事情。如女儿拒绝,父亲会做出伤害自己的行为逼她性交,包括头撞墙、大力拍枱及用铁锤打自己等。事主直至21岁才报警。涉案兽父早前于高院承认九项强姦罪,法官昨痛斥被告利用其父亲的身分及权力,以满足一己性慾,手段卑劣不堪,重判入狱11年半。
本报法庭组报道
被告现年53岁,案发时任职货车司机,他婚后育有一子一女,一家四口同住香港仔一公屋单位。控方透露,现年23岁的事主X自去年起每两个月需与临床心理学家会面,心理学家认为X受事件困扰,出现失眠及焦虑,精神难以集中,每看到与被告貌似的人或见到与被告相关的事物,均会感到害怕,她要长期接受心理辅导。
以自残相逼 命模仿A片姿势
暂委法官潘兆童斥责被告不能控制自己性慾,视女儿爲方便的洩慾工具。女儿自然渴望得到父亲爱护,但被告利用父亲的身份和权力性侵事主,行爲可耻。事主受性侵年期长达八年,事主所受的痛苦可想而知。事主以为离开香港能阻止被告的行为,但当事主在澳洲完成工作假期回港后,被告仍继续提出性侵要求,遭拒绝后以自残方式威胁事主,手段卑劣不堪。虽然事主在求情信中称若父亲感悔意,希望他能获轻判,将来能与家人有健康的家庭。法官重申判刑要向社会表明要杜绝这种极严重罪行。
首次强姦没有戴避孕套
案情称,被告妻子任职文员,晚上会在超级市场做兼职。2006年,被告趁妻子晚上到超市上班,饮酒后突然搂住熟睡的女儿,抚摸她的胸部和下体。女儿无力反抗,被告在没有戴避孕套便强姦了她,女儿当时感到非常疼痛和震惊。之后被告持续乘妻子不在家之时肆无忌惮强姦X,有时更播放色情电影,要求女儿模仿片中女子的姿势,亦会要X为他口交。除首次强姦外,被告会使用避孕套,并将避孕套丢出街上。女儿为保家庭完整,不敢告发父亲,令强姦暴行持续了八年。直至2014年12月,女儿已决定到澳洲展开工作假期,但出发前仍被父亲最后一次强姦。事主于2016年初返港,被告又再要求与她性交,她感愤怒并拒绝。母亲追问下,女儿和盘托出父亲兽行。被告被捕警诫下承认强姦女儿多年,又承认曾召妓,但觉妓女太污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