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海关前年1月採取代号「鱼雷」的执法行动,瓦解一个活跃于旺角通菜街的有组织冒牌货物集团,检获约一万件怀疑冒牌物品,总值约500万元。案件昨日在区域法院审结,法官裁定其中五名被告串谋售卖冒牌货罪成,判监禁23至26个月;另一人则以处理犯罪得益,被判监禁11个月。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监督方永佳指出本案涉及的金额是近年较大,认为刑罚有阻吓性,海关会加强巡查旺角和尖沙咀等购物热点,打击冒牌货。
案情称,海关针对涉案冒牌货物集团进行深入调查后,2016年1月21日动员120人,採取代号「鱼雷」的执法行动,扫荡该集团的6个小贩摊档、捣破6个怀疑冒牌物品储存仓库及一个楼上展销场,并突击搜查三个住宅单位。行动中,海关共检获怀疑冒牌物品超过一万件,包括数部用作展示怀疑冒牌物品相片的平板电脑,以及各类型的怀疑冒牌手表、手袋、皮具、饰物和太阳眼镜等,总值约500万元,亦冻结涉及犯罪得益的资产超过200万元。
行动中,海关拘捕了多名男女。他们涉嫌串谋售卖冒牌物品。本案6名被告依次为黄海英(33岁)、黄金花(28岁)、李振兴(27岁)、黄福花(26岁)、苏培伟(42岁)及黄志强(25岁)。海关唿吁市民选购货物应光顾有良好商誉的店铺,同时亦提醒商户,售卖冒牌物品属严重罪行,须负上刑责。
最高罚500万囚14年
香港海关欢迎判刑,当他们发现任何怀疑冒牌活动或接获相关举报后,会尽快联络商标持有人,确定是否涉及刑事冒牌罪行,以便採取适当行动。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不论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然处理该财产,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500万元及监禁14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6182,或透过专用举报罪案电邮帐户([email protected])举报怀疑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及《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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