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政府建议修订《逃犯条例》堵塞漏洞,以及处理香港少女潘晓颖在台湾遇害一案。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日强调,在疑犯扣押期间完成修例审议是最理想,而如果修例时疑犯已经获释,仍有必要继续处理法律漏洞。他表示,今次建议修例的目的,就是要避免杀人犯、恐怖分子等可以在香港自由游走,或者逃离香港。
涉嫌在台湾杀害女友后回港的男子陈同佳,日前已承认四项清洗黑钱罪名,还押至4月29日判刑。李家超昨日被问到陈同佳有可能在本月29日当日获释时表示,尊重法庭作出任何的裁决,同时强调在疑犯扣押期间完成修例审议是最理想,而如果修例时疑犯已经获释,仍有必要继续处理法律漏洞:「这亦正正显示出我们建议的目的,是完全要有一个制度去处理类似这些严重案件,除了杀人,或者恐怖分子等。如果我们没有法律去处理,我们怎可容许这个人在香港自由游走,生活在我们之间,或者逃离香港,以后不需要负上法律责任呢?」
对于有商界建议修例不设追溯期、限制只可处理判监七年或以上罪行等,李家超称,不同人士自然有各自的想法,出席立法会的相关法案委员会时,这些问题都会获充分讨论,政府届时亦会充分解释,对某些建议的做法和看法。
另外,华人置业(0127)前主席刘銮雄较早前就修订《逃犯条例》提出司法覆核,法庭定于6月21日进行覆核申请许可的聆讯,预计需时三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