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第四波疫情至今未有平息跡象,特首林鄭月娥表示,除需要適時收緊防疫措施外,亦有意加重罰則,其中定額罰款由2,000元倍增,即達4,000元水平,適用範圍包括違反限聚令、口罩令及強制檢測令。疫情之下,市民應要自重,不要漠視各項防疫措施,才可成功抗疫。可惜,一些樓上酒吧及食肆的負責人及顧客均心存僥倖, 抱持不會被揭發違令的心態,過了政府規限的營業時間照如常營業,枱椅擺放及客人數目全不依從,結果收取罰單或被檢控。我們贊成提高罰款可具阻嚇力,相信市民不會為喝一杯酒,而冒險被罰4000元。然而,加重罰則只是治標不治本,真正抗疫應要政策適宜,當務之急,仍是嚴控口岸輸入病毒,再者增加社區檢測,堵截源頭。
林鄭月娥昨天強調,規例需要市民遵從,港府亦不想執法及花人手,但經過一年防疫抗疫工作,完全明白市民對疫情感厭倦,要抖氣、與朋友會面或食飯,但未來兩周疫情關鍵及緊急,希望市民容忍。她說,要有效推行仍需靠執法,亦要提高懲罰,將建議將現時的定額罰款金額2,000元倍增,稍後經行政會議審議,另律政司正研究倍增幅度,會盡快向外公布。有關罰款調整將適用於599G(限聚令)、599I(口罩令),以及599J(強制檢測令),後者尚未有任何檢控,首兩例經執法部門巡視後則發現有違規情況,以上周為例,尤其警方、食環署共巡查1.4萬次,共發出484張定額告票,另提出50宗檢控,林鄭認為好似不是很有效用,遂需提高罰則。
根據本港《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章),任何人如違犯限聚令,會被罰款2,000元定額罰款。翻查資料,現時世界各地限聚令罰款金額及措施不同。在英國,任何人如違反限聚令,及於公共場所沒有佩戴口罩,初犯可被罰款200英鎊(折合約2,066元),若第二次違犯禁令,將被罰款400萬鎊(折合約4,132元),其後逐次倍增,最高可被罰款6,400英鎊(折合約6.6萬元)。在加拿大多倫多市、皮爾區及渥太華3地,如有人舉辦任何大型聚會,不論室外或室內,定額罰款1萬加元(折合近6萬元),參與者將被罰款750加元(折合近4,800元)。至於美國紐約,任何人如違返社交距措施,及公共場所沒有佩戴口罩,每日最高罰款1,000美元(折合近7,800元)。
在世界各地限聚令罰則,英國初犯者罰200英鎊(折合約2,066元),與本港相約,但會隨檢控數加倍,最高6,400英鎊(折合約6.6萬元);加拿大罰750加元(折合近4,800元),為本港兩倍;美國紐約1,000美元(折合近7,800元)是本港近四倍。由此可見,香港的罰款不算高。
疫情之下,百業蕭條,我們本身亦不贊成提高罰款,但為了增加阻嚇力,此舉乃無可厚非。不過,政府亦應檢討抗疫措施,林鄭月娥昨午被問到本港爆發疫情第四波,基因排序顯示病毒好可能由尼泊爾傳入,而唱歌跳舞不受政府規管成了漏洞,林鄭政府是否有責任?林鄭反指,如果社區內所有人戴好口罩、沒有聚會等,就不會有歌舞群組,「所以你想一併怪責香港人嗎?」從她回應,顯示她未有反省政府抗疫的失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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