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心也得細思量。26歲捐肝女子鄭凱甄在做手術前,也先了解各類風險及影響,權衡之後,才作出決定,其後有組織受其感動,到醫院向其送上10萬元,以茲慰問及感謝,便似乎有點失覺了,思慮得不夠全面。
對於鄭凱甄最大的回報,就是病人鄧桂思可以康復,並與孝順女Michelle繼續快樂生活,捐贈器官不能與金錢掛鈎,否則便變相將本來的高尚情操往「買賣器官」這一塊禁地拖拉,一心以為的嘉許,卻成了玷污,也為難了還在臥床調理的鄭凱甄。
這一件事說明了有些人還沒有注意到,捐贈器官不能有物質回報這一核心精神,有病人組織指出,鄭凱甄其後決定將款項捐出,便作出示範,教育公眾器官捐贈是自願及無償的,不論事前或事後,都不應牽涉任何利益。贈款者指是欣賞鄭凱甄無私奉獻的精神,卻沒意識多此一舉,就令這「無私精神」變味了。正如鄭凱甄把錢轉贈給「肝臟移植協康會」,如果有心鼓勵多些人作出義舉,可考慮捐款推動器官捐贈,否則便容易予人沽名釣譽的誤解。
一般來說,捐贈器官者的身份要保密,就是避免出現回報問題,雖並沒有明文規定,但有共識是盡量不讓捐贈者及受贈者見面,亦不會告知雙方身份,除了避免金錢回報,亦顧慮病人及其家屬情緒,並非不近人情。就像今日在《人生‧生活》版刊登的一名學警許標康捐骨髓的見證,他也只知道對方是「一名約50歲的男病人」,因公開呼籲而受傳媒注意,令捐贈者成為新聞人物,只是例外。
經過此事,瑪麗醫院肝臟移植中心便有意推行「好心人活肝捐贈計劃」,讓有心人可以登記,選擇合適配對,讓有迫切需要的病人多一分希望。正如1991年哄動一時的「救救小哥頓」的骨髓捐贈招募活動,便催生了全球首個以華人為主的「香港骨髓捐贈基金資料庫」,為血病患者尋找適合的無血緣骨髓移植,自2005年9月起,「捐贈者資料庫」轉由香港紅十字會管理,截至2016年年底,本港已有逾11萬人登記成為志願骨髓捐贈者,當中527位已作出捐贈,另外資料庫成功為940位本地及海外的病人,尋獲合適的造血幹細胞作移植治療。
從人海中找到合適的捐贈者殊不容易,機會率只有90多萬分之一,配對得到,絕對是有緣,當然第一步還得有人願意登記。作見證的這位無私學警許標康,便因父母自幼教導要幫助他人,除了在職業上選擇了服務市民的警察之外,更登記成為骨髓捐贈者,結果真能使有緣患者守得雲開,感受無限溫暖在人間。
捐肝與捐骨髓,只要我們健康無礙,都是可以救人一命的,要為陌生人作出犧牲,除了大愛,還得要有勇氣,而且施恩不望報。這確是做人的原則,不過如果行動可以令更多人投入此一善心行列,讓社會以愛連結,是大家喜聞樂見的,熱心人所想得到的,便是這種回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