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體育場合奏播國歌,有時是在比賽之後頒獎之時,現場觀眾與獲勝者一起分享為勝出者所代表地方增光的喜悅,不論冠軍來自甚麼地方,為尊重在比賽中奮力拚搏的運動員,大家都知道要屏息靜氣,不會刻意製造雜音干擾。
國際足球賽事兩隊對陣之前播出兩地的國歌,基本的禮貌也實無二致,電視台轉播,旁述員也會停口,而觀眾也明白及知道這是規矩。 只是因本地的政治氣氛,致使出現球迷在奏國歌時發出噓聲的怪現象,此等不恰當做法假若放任由之,或許會有人以為是默許的,主辦相關賽事的國際足球組織,會有罰則向賽事舉行地點的足球總會追究,本港足球總會便因怪現象一再出現而遭罰款。 任何其他糾紛不應扯入體育場中,面對此一頭痛問題,香港足球總會行政總裁薛基輔在網誌中表達其看法。 薛基輔覺得,部分球迷已表達了他們的情緒,只是這一怪現象受到政界及傳媒的過分關注,否則噓國歌這一行為在很久以前便已經停止了。 言下之意,是認為如果沒有攝影機及攝錄機相向,那些要發出雜音的球迷,便不會想這樣「表演」了,自然會乖乖的靜下來。 不知道他何以有此信心,就算是,大概也只是掩耳盜鈴,以為現場情況沒有播放,便等於是沒事發生,雖然攝影機可能會令存心干擾的球迷更熱衷於這麼做,但要說會停止沒有,便似乎是一廂情願了。 傳媒有責任報道公眾關心的事項,就算他日要被罰閉門作賽,看台上空無一人,攝影機也有需要捕捉此中情況,向市民交代,至於是否會刺激本來願意靜靜的球迷不發聲音,一來只是出於個人估計,將兩者連成因果;二來這也不是傳媒要考慮的事情。 此外,薛基輔提及留意到有展示中國國旗及特區區旗的球迷,顯然不是跟那些噓國歌的是同一路的,指他們在奏黎巴嫩國歌時沒有肅立,同樣是不尊重的行為,更直指這些人入場並非為看球賽,「顯然是收錢入場,以反對那些噓國歌人」。 不論是對自家或作客的沒展示應有的尊重,都是不可取的,這種觀點我們同意,但若說有人收了錢做事,如此判斷還得要有佐證才好,否則便是流於臆測,對解決問題並未見得有幫助,反而加深誤解矛盾。 在任何典禮都應舉止莊重,於公眾場合奏播國歌更是面向全世界,這些意圖搗亂,不懂尊重的行為理當遏止,除了足球組織的判決,全國人大常委會亦已表決通過《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待特區完成本地立法實施。 就如校規禁止在課堂喧嘩,禁令也是教育的一種,讓不明事理的知道有規矩,才可成方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