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五歲女童臨臨懷疑生前遭26歲生父及27歲繼母嚴重毒打,死前一晚還遭人緊捉手腳「狂揈」及拋上天花頂再跌落地,遍體鱗傷,令人髮指。與其說臨臨是死於受虐,倒不如說死於僵化制度下,在其就讀的屯門路德會富泰幼稚園,以及胞兄逸仔就讀的興德學校,應是最早察覺有異樣,卻沒有積極跟進:特別是興德學校,於去年11月已發現問題,卻懷疑沒有在聖誕節假前去作深入家訪、約談家長,以及透過同學了解逸仔情況等,僅以為撥電去社署「查詢」就當作「轉介」,這樣的「電話問診」,如此輕率,實非專業。若明白失誤與反省,還可值得原諒,可惜,興德校長蕭麗珊接受傳媒訪問時,第一時間卸責,圖為自己責任開脫,徒惹反感,枉為人師表。
香港政府華員會屬下社會工作主任分會昨天的新聞稿說得清楚,某學校管理人員聲稱早於11月時已將女童兄長的個案,轉交社署社工跟進,令傳媒及部分人士誤解社署社工沒有盡力跟進個案,防止悲劇發生,就此作出回應。根據社署新聞主任在本月7日晚上發給傳媒的回覆,指涉事家庭的男童所就讀的學校曾於去年11月就該男童的福利事宜諮詢社署,但查詢後並沒有將男童或其家庭轉介給社署跟進,分會認為男童就讀學校的校長,在當晚電子傳媒播出的訪問中,表示已轉交個案給社署跟進,是一個不實的說法,容易令人誤會社署及社署社工未有及時及適當跟進個案,導致悲劇發生,該分會對有關人士的錯誤表述為社署及社署社工帶來的負面影響深表遺憾。
該會補充,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的社工不時接到來自學校、學校社工或其他人士有關個案處理的查詢,但由於在該階段社署社工並非第一身掌握個案的具體情況,故此只能以來電人士提供的資訊給予建議。以社工界的專業界定而言,此等諮詢並不構成處理個案責任的轉移,若來電者及社署社工協商後,認為個案應由後者跟進,來電者一般需要以書面將個案情況及其評估具體交代,社署社工方能作出進一步行動。
根據現行適用於學校及社工界的虐兒個案處理指引,不論是學校老師、學校社工或其他服務單位的社工,如發現某兒童極可能正遭受虐待,應當自行考慮啟動指引內所訂明的處理機制,將兒童帶往醫院檢查或報警求助,保障該兒童的安全及福利得到即時的照顧,在處理懷疑虐兒個案時,社署社工並非唯一需要採取行動的人員,一切皆以兒童的福利作最重要考慮。
我們明白到在資源不足下,社署社工或不夠人手跟進,政府在這方面必須盡快檢視,要及早介入懷疑受虐個案。
有興德學校的同學爆料,指早見逸仔及晴晴不快樂及有瘀傷,為何學校教師不發現呢?是否粗心大意呢?興德校政經歷多事之秋,原以為新校長是輔警出身,又願意領導混亂不堪的學校發展,滿以為有氣象,詎料卻令人失望,特別是第一時間跳出來卸責,想把責任推小朋友自己隱藏,以及社署社工身上,令人感到悲哀。
女童生前曾就讀的屯門路德會富泰幼稚園亦然,女童家長去年11月向幼兒園申請退學,最終在12月正式退學,當時家長解釋要「在家學習」,若稍為警覺,多作關心,或可發現問題。
臨臨死前最後一句是:好凍。我們有同樣感受,她除了死於身體受虐重創,還是死於僵化制度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