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土地問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扶貧高峰會致辭,不點名批評有環保人士「代海出聲」反對填海,聲稱要為居住在惡劣環境的小朋友發聲,指社會需要開拓更多土地,言下之意,便似乎是諉過於反對填海的,是令致下一代住得不好的元兇。
填海或許是一種增加土地供應的可行方法,但並不是只可以走這一條路,可惜林鄭的表態,便會予人「情有獨鍾」的感覺。如果因為考慮不周,造成了誤解,政府應該公布在其他途徑尋找土地上有甚麼實績,又有甚麼阻滯,以顯示誠意,並且是盡力在做:如果這不是誤解,是政府企圖引導風向,便太侮辱公眾的智慧了,又是一次失策。
這顯然並不是非此即彼的選擇,林鄭不說那些惡劣環境的戶主,搬出小朋友來,就是想增加同情分,亦明顯的宣示政府在為興建住宅尋找土地,填海造地是置頂的選項。在她上台後主導成立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去年11月第三次開會,同意龍鼓灘、小蠔灣、欣澳、馬料水及青衣西南五個近岸地點具有潛力填海,中部水域填海逾1,000公頃興建人工島,以發展「東大嶼都會」,這一個「5+1」選址,最快可於2026年陸續提供最少1,400公頃土地。
就這麼看,林鄭表示發聲是為了小朋友也是「應該」的,因為填海造地也不會是甚麼快捷供應土地的途徑,相對於民間壓力團體提議的善用「棕地」,要沉降打樁,一定會比較慢,要等在這些土地上看到廣廈千萬家,怕也要到他們成家立業之時。然而要在海中取地,面對的可能只是沒有直接相關利益的環保團體,比起要收回暫時用作物流業的土地,比起要收回高爾夫球場,所遇到的阻礙相對來說沒有那麼硬,而且供應也可以比較大量。
忽然給林鄭這麼指控定位,反對填海的自是要反駁,綠色和平更提升到強烈譴責,指有關說法令環保團體成為代罪羔羊,撕裂社會,更將環保團體與基層市民對立,轉移視線,企圖開脱政府在房屋問題上的不作為和無能。他們的意見是填海填了便不可逆轉,土地供應的優次,應該先考慮生態價值較低的土地,例如棕地。是否要填海需要考慮的,除了關顧海洋生物及生態價值,更有經濟作業,包括捕魚及航運。
政府積極尋找土地用以建屋,實在難以詬病,只是在這過程中,應該留意的是不要給人一種欺善怕惡的印象,與民間的矛盾也在於此。林鄭這麼一說,便容易讓人以為小朋友居住於惡劣環境,竟然會因為反對填海的「阻住地球轉」,其中倘有因果關係,最多也只是在千絲萬縷中有牽連,就如從運動發展考慮,保留粉嶺高爾夫球場可能是對的,但斷不能說這是富貴人家不理基層兒童的死活,這便是在挑起階級矛盾,換在現今這情況,說是挑起矛盾實不為過,更大的問題在於指控的對象也是出於好心的,不是刁民惡徒,所以聽來只覺得愕然,而絕對難以苟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