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狐犬「小白」在墮海後獲水警救起,詎料經「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簡稱:愛協)交還女狗主短短數天後,就被女主人兒子掟落街慘死。就今次事件,我們認為當女狗主領回「小白」時,「愛協」人員明顯地在查問時技巧不足, 警覺性欠奉,只被狗主簡單一句說「從家中走失」、「不清楚為甚麼狗隻會墮海」而耍過。為何「小白」能夠從長沙灣家中獨自「走失」,再跑到老遠的尖沙咀墮海呢?難道牠懂開門?懂坐港鐵?這段路程,人走路起碼要花上一小時多,四隻短腳急行相信要更長時間,職員不感到好奇嗎?況且,「小白」已曾有從家中「走失」至旺角的紀錄,這些蛛絲馬迹,費點心思已經起疑。然而,重看愛協的回應,職員似輕率及急於把「小白」交還給女狗主就完事。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簡稱:愛協)早於1921年正式成立,為本港歷史最悠久、最具規模及最多動物及品種安排領養的動物福利慈善機構,其營運經費只有1%來自政府資助,其餘是來自轄下獸醫診所、寄養服務和會員服務的收益及各種籌款活動,捐助和會費等。香港社區能夠有一個非牟利團體長期推動這方面工作,我們認為,公眾應持感恩的心及支持的態度來看待,否則難有善心人願意投放資源與時間來參與。然而,愛協亦應知不足,始終只是一個民間組織,必須明白在某些範疇是力有不逮的。
在今次銀狐犬「小白」遇害事件中,愛協把責任諉過警方,指在上周六(3月31日)當天接獲警方致電表示有狗隻墮海獲救,要求協助,當愛協督察到場時,狗已經由警方救回岸上。愛協督察曾經詢問警方基本資料,包括:狗隻主人是否在現場?有沒有目擊者知道事發經過?有沒有可疑的地方?等等問題,「現場警方提供的資料沒有指出事件涉及虐待個案」。愛協指出,由於狗隻曾墮海及現場沒有找到主人,督察便即時把狗隻帶回中心,並交由獸醫檢查。經檢查後,獸醫確認狗隻健康正常,身體沒有異樣,也沒有任何受虐待的迹象。
我們嘗試從警察角度分析事件,究竟「小白」是否被人刻意掟落海「謀殺」,抑或意外失足呢?這是警察必須查明有否構成「刑事」罪案的成分。當然,狗狗「小白」無法開口給予口供,警方只能循多方面展開調查,包括查問報案人、途人,甚至翻查附近一帶閉路電視等。
據了解,事發當天約下午2時,警方999緊急熱線接獲一名外籍男子求助,指發現一隻狗墮海。警方曾翻查「天眼」,以了解該隻銀狐墮海原因,但初步調查顯示因無法拍攝到肇事位置,故無法確實知道狗隻墮海原因。不過,根據報案的外籍男子向警方透露,當天目睹該隻銀狐犬是自行跳入海中,並沒有看見牠被人掟落海。既然目睹事發經過的報案人能清楚地說出:「小白」是自行投海,這樣,顯然已非有人故意掟狗落海,故已不涉刑事成分。
此外,在場警員經初步目測「小白」,亦不見有明顯傷痕,所以交給愛協跟進,查看晶片,尋找主人,是合情合理的做法。外界以為警察會有狗主資料,亦能閱讀晶片,此乃錯誤想法,因警方沒有這方面儀器,亦沒這些資料庫,得靠漁護署或愛協提供資料。換言之,當狗隻在街頭四處走動,狀似被遺棄,警察亦無法把牠們「截停搜查」,然後問「狗先生」取「身份證(晶片)」查閱是否有主人。除非當看見牠們身上有不尋常傷痕,在懷疑受虐下,可主動通知愛協督察到場協助,再待對方詳細檢查後,把相關狗主及受傷資料交給警方,探員就可跟進調查下去。
今次外界質疑是當女狗主到愛協領回「小白」時,職員未有仔細查問,其實狗隻如何能夠從長沙灣「走失」至尖沙咀已是很大的問號,況且,愛協知悉「小白」曾在旺角勝利道有「走失」紀錄,女狗主同樣是說在家中走失,這已是令人嘖嘖稱奇。愛協職員明顯警覺不足,提問及調查技巧欠奉,只急於交還狗給主人便完事。
經過今次事件,愛協必須認真汲取教訓,要加強前線職員的培訓,以提高其警覺性及技巧。警方亦要明白愛協僅是一所非牟利組織,調查工作欠嚴謹,不能單靠愛協督察就能處理懷疑殘酷虐待動物的個案,有時必須主動及多行一步。我們建議檢視目前的「動物守護計劃」,優化通報制度。
評打擊殘酷對待動物行為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