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动本港使用电动车,环保当然是好事兼且乃现今的大趋势,然而本港电动车数目激增,配套设置却严重不足,早前发表的施政报告提出推出新先导资助计划,提供20亿元资助私楼停车场加装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不过,政府本身的公共充电设施亦不足够,根本未有配合增长,且申诉专员主动调查发现,公众停车场充电泊车位管理不善,经常有非电动车佔用充电泊车位。电动车有助减排,理应鼓励巿民转用电动私家车,惟政府根本缺乏长远规划,配套措施不足,只会令成效事倍功半。
政府推广使用电动车多年,本港至去年已有超过1.1万辆已登记的电动车,愈来愈多巿民改用电动车,政府便应有更多的配套设施,然而政府的充电设施远远追不上电动车数目的增加。申诉专员公署调查便发现,运输署辖下24小时开放的公众停车场,目前充电泊车位原来只佔整体泊车位的7.45%,此外由政府产业署管理,为部分政府僱员提供工作地点泊车位的停车场,充电泊车位虽较公共停车场为多,但亦只袩整体的15.79%,另外房委会旗下有161个停车场,亦只有17.4%即28个停车场是设有充电设施,可说实在是偏低。
政府本身配套设备不足,只鼓励私人住宅停车场加装充电设施,施政报告提出新先导资助计划,协助私人住宅楼宇停车场加装充电基础设施,先导资助计划为期三年,预计提供20亿元资助额,预计有6万个私人住宅停车场的车位受惠。增设充电泊车位当然是好事,事实上在私楼加装有关设施要耗资一笔资金,但由于私楼业主并非每个地使用停车场,故要业主同意花钱设置有关设施确会遇到阻力,政府提供资助减轻开支,有助私楼加设充电设施。不过,政府本身的配套亦严重不足,为何只资助私人物业增加充电泊车位数目,政府却没有任何增加公共充电车位的规划?要方便电动私家车车主,应全面提升公私营停车场有关基础设施项目。
另一方面,政府的公共停车场充电泊车位本已不足,惟有关充电泊车位的管理却出现问题,因为非电动车亦经常佔用这些充电泊车位,令有需要充电的电动车无法使用。当然公共停车场是由外判营办商管理,现时亦没有明文法规订明要预留充电泊车位给电动车优先使用,由于本港泊车位原就不足够,未有电动车停泊的充电泊车位给其他私家车停泊也无可厚非。不过,当局将停车场外判,也不应对充电泊车位的使用情况不闻不问,应切实评估电动车对充电泊车位的需求数字,并要与外判营运商检讨如何确保电动车进入公共停车场,能够有充电设施可用。
随着电动车增长,申诉专员公署亦关注电动车维修等长远配套,本报亦认为目前电动车要依靠原厂代理商维修并不理想,坊间没有专门维修电动车的技术人员,倘只有代理商可安排维修,对车主来说甚不方便,由于电动车与使用燃油的汽车不同,是由电池驱动摩打转动,涉及高压电,没有有关的电力知识,难以维修。本报贊同政府应推动业界和有关的培训机构提供电动车维修培训,让坊间车房也有这方便的维修人员,届时才能方便车主。
政府推动任何政策,应一早制订长远规划和目标地,然而在推广电动车政策上,政府只有愿景而未有确实目标,长远规则亦欠奉,资助私人住宅停车场增设充电设施虽是行前一步,但如何解决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不足,却未有任何计划,只会桎梏电动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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