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国安法》正式生效,但主流民意认为灰色地带多,政治红线任意放的疑虑,依然存在。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发声明,以强硬措辞尽力捍卫司法独立,强调指定法官与所有法官一样,任命是按《基本法》的规定,必须根据司法及专业才能,这是唯一准则,不应考虑政治等其他因素。我们欢迎马道立勇于表达立场,捍卫司法独立,然而对于香港的未来,看法是审慎悲观,毕竟在《港区国安法》公布前,无香港人想过睡醒一觉,香港政府会忽然断言「光復香港 时代革命」口号或违法。律政司如何拿捏,成为关键。
马道立在声明中强调,处理涉及《港区国安法》案件和上诉的指定法官,特首需谘询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后作出决定,而指定法官与所有法官一样,任命是按《基本法》的规定,必须根据司法及专业才能,这是唯一准则,不应考虑政治等其他因素。他直言,拥有外国国籍的法官并不排除在指定法官之外,因为他们根据《基本法》明确允许而获任命在香港出任法官,这些法官包括来自普通法适用地区的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他同时指出,当指定法官的任期届满时,其他合适的法官亦可获指定,有关安排适用于来自普通法适用地区的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声明表示,相关案件的排期、处理、委派哪一位或哪些法官负责处理案件或上诉,是由相关级别的法院领导决定,有关事宜全属司法机构的职责范围。
从马道立的声明可见措辞相当强硬,看得出他是在尽力捍卫司法独立,而他所重申的几点,都是香港的一贯做法,也是主流民意。《港区国安法》已经正式生效,主流民意希望不要全面摧毁法治,而马道立此时作出说明,我们表示欢迎,但香港是否继续能做到司法独立,也只有拭目以待。
然而,香港政府的做法,只能让香港人审慎悲观。《港区国安法》在生效前,条文细节基本上从未曝光,到了现在生效,香港人大概也没有想过,睡醒一觉,政府发言人便已经自行「释法」,指出前日有参与示威的市民,展示或藏有写有「光復香港 时代革命」字句的物品,于是强调「光復香港 时代革命」口号在今时今日,是有「港独」、或将香港特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改变特区的法律地位、或颠覆国家政权的含意。这种解释,意味高叫或拥有这口号东西的人,已经有机会犯法。
翻查资料,按照一贯做法,案件调查工作由执法机关负责,执法机关完成调查后,认为有需要才交予律政司按证据、法律等独立作出检控决定。律政司须按每宗案件的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作出刑事检控决定。除非有充分可获法庭接纳的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否则律政司不会提出检控。若有充分证据进行检控,律政司会继而考虑检控决定是否符合公众利益,包括罪行性质、严重程度、疑犯态度或心理状况等。
事实上,港人对法律的理解,是需要经过解释,花时间让市民明白及了解。如今,《港区国安法》在生效期间,继续由政府不断「释法」,兼且全无过渡期,令市民随时即时堕入法网,政府是否要用市民做「白老鼠」,以测试法例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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