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国安法》生效不足半个月,乱象已频生。昔日,先有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本月1日在记者会上,错误引用有人借8.31太子站事件造谣,欲说明有关行为或违法,事实却不然。今天,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说,民主派的初选或违反《港区国安法》及《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说法更是远远超出港人想像。《港区国安法》实施以来,官员你一言、我一语,让本已堕五里雾中的市民感到不安。为官者应当慎言,不是当江湖术士;一个运房局局长陈帆已经嫌多,还添一个曾国卫,既缺法律专业知识,又自吹自擂。民主派初选几乎被市民遗忘,连主办者都不表乐观,如今曾国卫「加持」畅谈,变相宣传,从中央角度是添烦添乱之举。
曾国衞接受个别传媒访问时表示,民主派初选或会违反《港区国安法》及《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他解释,当局收到不少市民和团体投诉称,初选涉嫌「操控选举」,以及号召否决财政预算案「揽炒」,有关部门正就相关投诉展开调查。他指出,民主派「35+」提出一旦当选,会否决财政预算案,此主张「本身有问题」,有机会触犯《港区国安法》第22条,即「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
有关言论让香港社会哗然,始终市民参与初选投票,原来有机会堕入法网,实在是超出基本认知,难怪除了泛民阵营质疑有关说法之外,就连建制派亦有人表示,任何派别都可以透过初选,在法律框架容许下协调选出代表参选的人,问题只在于参选背后的行动纲领是甚么内容。
语出惊人当然可以赢得曝光率,同时向北京表达政治忠诚,但如果经常胡言乱语,只怕会同时削弱个人权威。香港人对《港区国安法》本就认知不深,加上不同官员一再试图你一言、我一语去解释法律,就更让市民如堕五里雾中。
张晓明本月1日在记者会上,错误引用有人借8.31太子站事件造谣,欲说明有关行为或违法,已惹人质疑,说法与《港区国安法》的条文有冲突。根据《港区国安法》第29条,仇恨中央及特区政府行为是为了:一、外国或境外势力刺探国家安全情报或秘密,二、请求外国境外机构、人员,直接或间接接受外国指示或控制、资助而煽动仇恨,才能入罪。换言之,犯罪目的为了外国或境外干预及介入,才能入罪。
如今,曾国衞甚至说连初选也属违法,说是提醒市民,更像是一次政治恫吓。既然自己无太多法律知识,官员不如收收声,让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解释清楚就好了。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选举管理委员会及选举事务处之后再表示,近日收到有关民主派初选的投诉,称初选「涉嫌干预及操控选举」、「其主张取得35+议席后,会全面否决财政预算案,有违《港区国安法》规定」,以及「参与的市民的个人隐私未获适当保障」等,于是正在了解投诉,若发现违法情况,会转介相关执法部门跟进。
我们认为,作为问责官员,绝不是甫接到任何投诉便匆匆把想法宣之于口,反而应当三思而后行,毕竟香港从来都是「投诉之都」,为官者应该有自己的专业判断,而不是一见到被投诉者涉及某一阵营,便赶着去表态,这样既赢不到市民的尊重,更会削弱自身的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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