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屡次爆出冷血虐待儿童个案,社会震惊及痛心,不乏个案是第三方明知却未有出声阻止,导致悲剧发生。政府提出《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列明社工、教师等成为「强制举报者」,若有合理理由怀疑儿童受严重伤害或面对受严重伤害的风险,必须举报。这是保护儿童工作上的重要一步,我们支持这立法方向,但在法例生效初期,应给予相关「强制举报者」适应期,并必须给予更多支援,例如教导怎样分辨是受虐或不小心受伤等,减少「滥报」的惊弓之鸟情况。
政府提出的《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建议指明社会福利、教育和医疗衞生界别须受监管而经常接触儿童的从业员为「强制举报者」,包括社工、幼儿工作员、教员和医生护士等,如果在工作过程中有合理理由怀疑儿童「已遭受并仍遭受严重伤害」或「正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例如藉暴力手段使儿童受到身体损害等,必须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举报,违例者最高判监3个月和罚款5万元;机制将于法例刊宪后18个月实施。
由于法例具惩罚机制,我们认为,在新例实施前应採取宽松执法,让相关人士适应过度,更重要做好培训工作。
早前,在妈妈群组疯传一张女童染血内裤的照片,据一名阿妈称,其3岁女儿的下体受伤流血,女儿曾说害怕上学及声称曾被老师打,于是报警。涉事的幼儿学校大为紧张,而警方更出动重案组跟进调查。然而,翻查闭路电视后,未发现有教职员及其他人曾触碰女童。经调查后,女童下体的外阴有抓损的伤痕,内阴轻微流血,怀疑是她「戒尿片」或痕痒,不排除午睡时自行抓伤所致,事件无刑事成份。
虽然事件最后水落石出,还学校清白,但因网络已公开校名,网民一度口诛笔伐,对该校老师及其学生带来负面影响。由此可见,怎样判断儿童受虐是相当重要,如何避免「好心做坏事」是首要考虑的课题。
身兼儿童事务委员会委员的港大儿童及青少年科学系临床副教授叶柏强昨天说,儿科医生的训练亦包括儿童一般受伤或受虐待在伤势上的分别,儿童身上有瘀伤是常见,主要在膝盖、手肘及额头等较容易撞伤的位置,会有合理原因。不过,如果怀疑涉及虐儿的个案,就在较少见的位置,例如大腿内侧及臂部等位置,以及有新旧瘀伤出现,这些都会引起医生怀疑。我们对于叶柏强敎导分辨受虐与受伤的方法很管用,希望政府提供更多有系统的培训,让更多「强制举报者」受惠。 |
您可能有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