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一届政府就职,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就职典礼上发表重要讲话,谈到「一国两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而在香港的实践中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求「始终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係。『一国』是根,根深才能叶茂;『一国』是本,本固才能枝荣」,故此「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
对于香港有些走向极端的妄想分子,这是一通直白的信息,说明得尊重「一国」为根本,有些界线是不能踰越的。香港向来就是属于中国人的土地,溯源回归,以至融合内地发展,实乃民族復兴歷程中之必然,殆无异议,那些画地为牢、不切实际的居心与构想,绝对于大局无益。
然而在指明的界线之内,并不是只能容许一种见解,习近平又提到「『一国两制』包含了中华文化中的和合理念,体现的一个重要精神就是求大同、存大异」,他也明白「对一些具体问题存在不同意见甚至重大分歧并不奇怪」,但基调必须是「爱国爱港,诚心诚意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一国两制」的设定基本是包容的,只是在骨节眼上,就必得要有鲜明的立场与取态,「一国两制」,刚柔并济。
「一国两制」在实践中,有些现象确实令到港人对执行「两制」的信心不足,有些动摇,法治是香港极为重要的核心价值,可是在某些案件中,却出现有些左派团体,又或激进分子,高调向法庭判决说三道四,甚至以言辞直接攻击法官,这种只想见到自己希望出现的结果,无任何法理基础的谩骂,直如驾车撞向法治基石,影响和谐稳定,绝不足取。
香港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有多番上诉机会,我们常看到有上诉庭法官或终审庭法官批评原审法官出错,说明制度容许纠错,并不是一两个法官就可以左右的,并且让我们可以看到判决的其中理据,这种制度优越,是我们应该珍惜的。
只是从另一方面看,法官亦应明白,要根据法律判案,除了要掌握香港法律,亦得明白基本法及国家宪法与香港法律之间的关係,正如习近平在会见特首林郑月娥和行政、立法及司法机构负责人时指出,不论是行政机构的主要官员,或是立法司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都要有国家观念,在开展政务活动或处理有关问题的过程中,「要擅于站在国家的高度来观察和思考问题,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履行自己对国家的责任」。
社会各方都需要受到监察,但批评得要有理有节,而不是只顾发洩的乱吼,若然司法机构出现一而再漠视一国关係的裁决,舆论也自会担负其职能,提出商榷,最重要的还是要说得出道理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