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经歷过六七十年代的市民普遍对贪污深痛恶绝,当年盛行一时的「茶钱」,实质是「贿款」,藉行贿来「走后门」,以取得更快的公共服务及工作机会。自从廉政公署成立后,逐渐扭转这股贪污风气,土生土长的港人已鲜见利用此手法讨好处。可是,随着内地新移民、内地留学生及少数族裔等外来人口愈来愈多,碍于成长背景及不熟悉香港法例,模煳了这重要的守法意识,令到这贪污风气于40多年后重现,并趋向严重。我们相信廉署提及的建筑行业仅是冰山一角,应针对这情况加大力度向外来人口及本港年轻一代广泛宣传,以正歪风。
香港六七十年代的人口高速增长,但社会各类公共服务及资源未能追上需求,这环境助长了歪风,一些市民为了尽早获取公共服务,依靠向公共服务机构人员提供款项来「走后门」,公职人员亦看准这门「财路」,向市民苛索金钱,并巧立名目俗称是「茶钱」等,例如救护员接送病人往医院前,会向病人索取「茶钱」,而病人在医院要「打赏」阿婶才可取得开水或便盆,甚至连轮候公屋、申请入学等,都要贿赂有关官员。
当年,行贿与受贿已形成一种习惯,这对财政能力欠佳的市民绝不公平。普罗大众对贪风猖獗已达忍无可忍地步,激发民愤。其后,当时的港督麦理浩于1973年宣布成立一个独立的反贪污组织,廉政公署亦于1974年2月正式成立,以执法、预防及教育「三管齐下」的方式打击贪污,逐渐纠正这歪风。
然而,廉署新发现「茶钱」歪风復现,我们不禁为之慨嘆。廉署在2016年至2018年接获建造业涉及「搵工」贪污投诉,以及相关检控和定罪人数有所上升,贪污投诉由2016年12宗急增至去年的31宗;可追查投诉亦由2016年9宗大升至去年的29宗。
调查后发现不法分子会向求职工人索取介绍费或「茶钱」,否则不获面试或受聘,甚至要求工人在获聘后继续定期支付金额。不法分子亦会利用工人求职心切或希望保住工作心态,将介绍费或「茶钱」说成是「行规」。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19条订明,习惯(包括「行规」)不能作为免责辩护,即「行规」不能成为贿赂行为脱罪的藉口,也不是合理辩解。
有关人士可以用此理由去欺骗当事人付款,正正是看中基层市民对法例的无知,特别是内地新移民、内地留学生及少数族裔等,中国贪污之风盛行,俗语有云「识人好过识字」,靠关係「上位」及讨得服务乃司空见惯,所以当他们移居香港,也会不大觉得支付「茶钱」是甚么大问题。下至基层如此想法,高至公司老闆也抱持这心态。去年10月,一名从事原油贸易生意的内地男子涉嫌以10万元贿赂星展银行一名职员为其内地公司开设户口,而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被判入狱四个月。裁判官何俊尧判刑时指,无知不是藉口,法庭须判处被告入狱,量刑起点为监禁六个月,但考虑到被告认罪,故此将刑期减至四个月。
因此,廉署加强针对内地新移民、内地留学生及少数族裔等外来人口进行教育及宣传防贪工作,益显重要,相信可以起阻吓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