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調交易保證金比例、暫停買入開倉、只讓賣出平倉,工行清退代理上金所個人貴金屬業務再進一步。7月4日,中國工商銀行在官方網站發布《關於我行代理上海黃金交易所個人貴金屬交易業務調整的通告》。
通告稱,由於近期國際金融市場不確定性增加,為順應市場形勢變化,自北京時間2022年7月8日收盤清算時起,Au(T+D)、mAu(T+D)、Au(T+N1)、Au(T+N2)、NYAuTN06和NYAuTN12合約工行標準交易保證金比例將從34%上調至42%,Ag(T+D)合約工行標準交易保證金比例從38%上調至46%,差異化保證金同步調整。
另外,自北京時間2022年8月15日9:00起,工行將暫停代理上海黃金交易所個人貴金屬延期交收合約的開倉交易和代理個人黃金現貨實盤合約的買入交易,代理個人延期交收合約的平倉交易和代理個人黃金現貨實盤合約的賣出交易不受影響。
工商銀行提醒客戶做好風險管控,合理安排投資交易,擇機通過代理個人貴金屬延期交收合約的平倉和代理個人黃金現貨實盤合約的賣出等方式控制風險。
上調交易保證金比例、暫停買入開倉、只讓賣出平倉等舉措只是商業銀行平穩有序退出代理上金所個人貴金屬業務的過渡措施,最終要實現徹底清退。工商銀行作為個人客戶存量比較大的機構,需要採取相對穩健的節奏。
商業銀行代理上金所個人貴金屬業務主要包括現貨實盤合約和現貨延期交收業務,後者屬於類期貨業務,存在杠杆,伴隨著保證金制度和做空機制。銀行對於向個人投資者提供帶有杠杆屬性的產品,在監管邊界和投資者適當性等問題上存在爭議。
商業銀行逐漸清退此類業務的依據是2021年12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共同發布的《關於促進衍生品業務規範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
《意見》明確要求,各參與主體在特定交易場所交易具有未來交割實物特徵的延期交收合約,以及金融機構發行的不涉及標的物實際交割的記帳式貴金屬、大宗商品、外匯類等帳戶類產品參照本意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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