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由1980年開始改革開放,其成為特區,至今40個年頭,習近平主席於10月14日來到深圳出席慶典,中央亦印發了《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預示深圳未來5年將會更上一層樓。
方案共提出三階段的目標。第一,今年深圳要在要素市場化配置、營商環境優化、城市空間統籌利用等重要領域出台一批重大改革措施;第二,2022年深圳各方面制度建設要取得重要進展,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重大制度成果;最後,2025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要取得標誌性成果,基本完成試點改革任務,為全國制度建設作出重要示範。
綜觀此方案,著重與粵港澳大灣區的協作,中央支持符合條件的在深圳的境內企業赴境外上市融資,並且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另外,支持深圳在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方面先行先試,推動完善外匯管理體制。獲准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在深圳設立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同時獲准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在深圳獲取支付業務許可證。
大家關注的重點是方案強調賦予深圳更多自主權,在資本市場上,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行註冊制,試行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CDR)。事實上,2018年深交所就曾提出CDR安排,讓境外紅籌公司發行不少於一億份CDR,或上市時發行的CDR市值不低於50億元人民幣。
CDR發行多年來遲遲無法推進,與人民幣在內地未能實現完全自由兌換關係,令境外紅籌公司的回歸變得踟躕。不過,今次《實施意見》亦提到要支持深圳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方面先行先試,可以想像,若他日深圳的資本出入更自由,香港紅籌股會回歸A股市場上市。此外,在內地業務較多的藍籌股,亦可能選擇以CDR方式回歸,這無疑將令A股市場更加國際化。
房地產風險始終是中國經濟的重要風險來源之一,深圳與香港一樣,房價「高處未算高」,與土地緊拙密不可分。《實施方案》的另一個重點是支持深圳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符合國土空間規劃要求的前提下,推進二、三產業混合用地,利用存量工業用地,探索解決規劃調整,將土地供應、收益分配、以及歷史遺留用地的問題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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