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控股(00260)上周公告,公司接获上市委员会函件,获悉经考虑公司及上市科之全部提交资料,上市委员会决定维持上市科要求公司股份暂停买卖的决定。公告表示,上市委员会认为公司未能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条规定维持足够的营运水平及足够价值的资产,以支持其营运。
幸福控股是一家颇有歷史的公司,该公司前身为「中油洁能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环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业务包括买卖转换零件及加气站设备、经营加气站及LED节能街灯投资的公司。于2019年终止气体及石油产品业务后,提供融资租赁及贷款服务和物业投资;及提供土地开发服务 。于2019年终止气体及石油产品业务(「已终止气体业务」)后,公司开始专注于LED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这两大业务。
每年收入仅数百万港元
不过,港交所上市科认为公司营运水平不足。包括于过去三年以来,即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公司连续录得收入港币6,000,000元、港币3,000,000元及港币2,000,000元,收入水平较低,且不足以支付其公司开支,导致公司期内净亏损分别达到港币189,000,000元、港币49,000,000元及港币19,000,000元。
其中,未中止的LED业务自二零一六年以来未产生任何收入。公司虽然表示正寻求透过与国企客户的两个项目以及将与国企客户签署的额外协议来发展该业务。然而,据悉自上市科作出决定以来,该等项目及协议并无重大进展。上市委员会认为,公司的业务计划并无提供证据证明LED业务为一项实质、可行及可持续的业务:
至于融资租赁业务,上市科认为公司该项业务的运营规模一直较小,2015年至2021年的年收入介乎港币2,000,000元至港币17,000,000元之间。其于2022年上半年继续产生较低收入,仅港币2,000,000元。
拟重启已终止业务成效存疑
至于上述提及的「已终止业务」,公司于2022年八月又表示会重新开展气体及石油产品业务。但上市科尚不清楚重新开展的气体及石油产品业务的商业模式是否与已终止的气体及石油产品业务的商业模式相同。尤其是上市委员会注意到,集团过去曾经营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但公司在覆核聆讯上承认,其目前并未经营该加气站。书面呈稿亦提及,重新开展的气体及石油产品业务将集中于气体及石油产品贸易。不过,上市科认为公司关于扩大客户群和提高毛利率的业务计划也很笼统并缺乏细节。因此,上市委员会认为重新开展的气体及石油产品业务为不可行且不可持续。
资产方面,于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负债净额为港币641,000,000元。此已计入公司总资产港币686,000,000元,可见单单总资产数字未必可令交易所信服公司有足够的营运资产,如负债净额过高,也可被视为资产不足。
公司表示现正审阅上市委员会决定,并正与专业顾问进行内部讨论,并将考虑是否提交要求将上市委员会决定转交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公告表示,公司须于11月28日前提交覆核申请,距今只余三个工作天,换言之,如不提出覆核,幸福控股将于月底起启动十二个月的有条件覆牌期,期限一到,又一间主板公司将被退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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