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50歲的歌手關淑怡今年3月涉嫌於愉景灣酒店一間餐廳內,與一位餐廳職員因落單問題而發生口角,雙方爭執期間關淑怡疑出手襲擊並恐嚇對方,事後警方接報到場以涉嫌「刑事恐嚇及普通襲擊」拘捕關淑怡,事件延至昨日審訊。結果關淑怡罰款2,000元,並留有案底。
精神狀態甚好的關淑怡由兩男兩女的律師團隊,並以一名外籍的男律師幫她答辯。關淑怡約下午1時45分以一身素黑色裝束雙手插袋到達法院,她就第二項普通襲擊罪認罪;而第一項刑事恐嚇控罪則獲撤銷。
法官希望她過開心生活
辯方代表律師求情指關淑怡於娛樂圈是位成功人士,但亦是位單親媽媽要獨力照顧兒子,她自2015年起租住該酒店一直與職員關係良好,而且她花費170萬元租金,及後卻接獲酒店通知要轉換住宿安排,才引發她不安情緒,向職員要求解釋最終出手發生推撞。
法官結案時指她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是大眾的模範,不應使用暴力,希望她向前,可以過開心生活,最後判罰款2,000港元。因普通襲擊罪的罰款起點是3,000元,見她認罪,事件亦沒有人受傷,所以罰她2,000元,留有案底,扣除之前她交的保釋金,她只需交回1,500元。關淑怡聞判鬆一口氣說:「Thank you!」當關淑怡步出法庭一直木無表情,由友人護送離去。
<採訪、攝影>吳國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