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国际组报道】前马来西亚首相纳吉布涉嫌贪污滥权案,法院昨日裁定控方表证成立。纳吉布将出庭抗辩,下一次审讯日期为12月3日。纳吉布被控以七项控罪,如果罪名成立,纳吉布每项控罪都可判入狱15至20年。
纳吉布昨早在律师的陪同下,抵达吉隆坡高等法院听取判决,大批支持者在法院门外守候为他打气。判决涉及七项有关「一马基金」的控罪,称他涉嫌挪用属于基金的1,000万美元(折合约7,831万港元)。控方较早前聆讯时,一共传召了57名证人作供。检察长汤马斯结案陈词时形容,纳吉布「如帝王般」(like an emperor)精心策划了「一马基金」贪污案。
#如帝王般策划贪污案
纳吉布涉于2014年12月26日及2015年2月10日,三度透过当地银行「一马基金」子公司SRC International的款项转至自己私人户口。66岁的纳吉布被控三项刑事背信罪、三项洗黑钱罪,以及一项滥用职权罪。
纳吉布2009年出任首相后,以发展国家经济为由成立「一马基金」,去年大选落败后被起诉。他现时合共面对42项控罪,大部分与「一马基金」有关。纳吉布否认全部控罪,称遭到政治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