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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男駕電動滑板車被捕
發佈日期 : 2019-12-07


【本報港聞部報道】多個警區近日加強執法,拘捕違例駕駛電動滑板車的人士。馬鞍山分區人員昨晚約6時25分在西沙路單車徑發現一名26歲姓黃本地男子駕駛一輛懷疑電動滑板車,經初步調查,他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被捕,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明年1月向警方報到,有關的電動滑板車已被送往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查。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前晚上約9時40分在觀塘區巡邏期間,發現一輛電單車沿海濱道往觀塘公眾碼頭方向行駛,車上一名男司機未有戴上頭盔,人員於是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後,相信該輛電單車懷疑早前被人擅自取去,其車牌亦與行車證不符。

#43歲男偷電單車駕駛 遇截查

該名43歲姓黃本地男司機涉嫌擅自取去交通工具、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行使虛假文書被捕,案件交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

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會繼續採取有關行動,以保障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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