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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得志涉發表煽動文字案明年5月開審
發佈日期 : 2020-12-04

譚得志被控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等14項控罪。(資料圖

【本報法庭組報道】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控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等14項控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處理提堂事宜。控方較早前向法庭申請按照《港區國安法》規定,將案件交由指定法官審理。由於陳廣池是指定法官,控方認為已滿足相關要求,雙方沒有進一步陳詞,現案件定於明年5月10日開審,但會於3月31日先處理辯方的終止聆訊申請。辯方再次提出保釋申請但遭拒絕。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表示,由於案件現時已交由指定法官處理,控方認為已符合《港區國安法》第44條要求,故不會再就相關爭議作進一步陳詞。辯方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表示,現時不會再作進一步陳詞,但表明之後將會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法官提醒控辯雙方,由於《港區國安法》以中文寫成,涉案的口號為廣東話等,建議控辯雙方商討審訊以何種語言進行,並強調法庭尊重被告選擇律師的權利。

譚得志被控14項控罪,當中包括五項發表煽惑文字罪、一項串謀他人發表煽動文字罪,以及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其餘為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等罪。當中並無牽涉《港區國安法》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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