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上月處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在判刑中指示威者作「文革式」的極端行為,而被告主動自首,願承擔罪責是「情操高尚」,判詞更多次提到反修例示威的意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日首度回應事件,稱已經與郭偉健傾談,提醒對方在履行其司法職責時,必須避免就社會中具爭議或可能訴諸法院的議題,非必要地在公開場合包括於判詞中發表任何意見,所以暫停郭官審理與「連儂牆」斬人案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馬道立在聲明中稱,法官有責任公平公正、無懼無私地審理案件,法官及司法人員絕對不可偏頗,亦不應給人有這個觀感,因此必須避免就具爭議或可能訴諸法院的議題,不必要地在公開場合,包括判詞中,發表任何一種政見。
若法庭解決案件問題時需要就政治議題發表意見,必須慎重和經過斟酌衡量,並不能超過合理需要,否則會削弱公眾對司法機構獨立運作及公正的信心及觀感。法官或司法人員公開發表不適當或無必要政見,有機會損害法官或司法人員不偏不倚的形象和公信力。根據《基本法》,法官對社會大眾有責任,必須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公平公正、無懼無私地審理案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應反覆強調的。
#曾與郭偉健傾談並提醒
馬道立指出,郭偉健的判詞之所以引起爭議,在於可能令一些明理、不存偏見和熟知情況的人,認為法庭重要原則沒有被遵守,他已經與郭偉健傾談和提醒,對方同意他的說法。區域法院首席法官得到馬道立同意後,決定郭偉健暫時不應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連儂牆」斬人案後,有三宗原本排期由郭偉健審理涉及反修例的案件,聆訊時換成區域法院首席法官高勁修,包括淘大商場不同政見人士衝突案、去年10月旺角「私了」內地遊客案件,以及「起底」警員資料案。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馬道立回應事件的聲明非常罕見,亦反映事態嚴重。他非常同意馬道立的聲明,相信馬道立發聲明是因為法院中立持平的形象大受影響。他認為,司法人員、法官必須謹言慎行,在判詞中加入個人政治看法,令人覺得法官在判案時有偏頗,大大傷害公眾對司法機關的印象,因此一直寄語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在言論上要非常小心,不可以因個人的政治看法影響判詞。
#批示威者如軍隊惹爭議
導遊洪震去年8月於將軍澳「連儂隧道」持刀斬傷三人,在今年4月24日判囚45個月。不過,法官郭偉健在判詞中指出,香港由去年6月起變成一個不安全的城市,示威者身穿黑衣、戴上「豬嘴」,儼如一支軍隊,更作出「文革式」的極端行為,直言被告遭社會運動弄得奄奄一息、滿身鮮血,是「不情願的被犧牲者」,而示威者對平民百姓缺乏同理心,行為是「不折不扣的恐怖活動」,反問示威者追求的是利益抑或是百姓安居樂業。因此,雖然被告對三名事主造成嚴重身體傷害,但「受譴責性自然會降低」。
他稱讚被告求情指接受判刑,以換取受害人釋懷,反映對方擁有一些連曾接受高等教育的專業人士也沒有的高尚情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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