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涉襲警的老翁被捕後關在獨立病房時,疑被三名警員虐打一案,涉案的兩名警員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押後判刑;另一人則否認控罪,今日開審。據案情透露,認罪兩罪當時於病房內多番虐打事主歷時23分鐘,包括以上衣掩口鼻、掌摑、強行睜開事主的眼睛,再以電筒近距離照射眼部六秒、用手拔小腿毛10次、用警棍插向事主的臀部及生殖器。
被告依次為歐國偉(25歲)、鄧文謙(24歲)和林易昇(30歲)。其中歐、鄧二人承認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於2019年6月26日在北區醫院身為警員而作出不當行為,即非法襲擊當時被羈押的姓鍾男子。林則否認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和作為交替控罪的襲擊導致他人身體受傷害罪。歐及鄧會待林的審訊結束後才判刑,而林的案件則於今天開審。據悉,他們已離職。
強光照眼及扯腳毛
控方案情稱,去年6月25日晚上,鍾姓男子在上水天平邨天明樓公園外與途人醉酒爭執,警員到場處理時鍾突然拳打一名警長,警員隨即用手扣將事主鎖上並將帶往北區醫院,並交由被告看管和調查。歐之後約凌晨2時前往調查事主時,事主突然起腳踢中歐的嘴角,期後事主被約束帶綑在病床上。凌晨約2時15分,事主遭送往只可容納一人的紊亂病人休息室(7A),歐、鄧二人入房虐打鍾。
根據閉路電視片段,歐用力打事主面部,鄧則戴上白手套用力捂住事主口鼻、掌摑他。另外,鄧兩度強行睜開事主眼睛,歐再以電筒近距離直射及用閃光燈射事主眼部六秒,鄧又用力拉扯事主頭髮及襲擊他頭部、腹部,歐走向事主腿部,拔他的小腿毛10次,鄧又脫下手套大力打事主面部。歐之後又隔住被子抓事主下體一下,鄧則拳打事主下體兩下,事主表現痛苦,張開口及合攏雙腿,並整個身體彈起。
鄧又拿出警棍拍打事主面部、歐則以警棍塞進事主口中,鄧之後又以警棍用力襲擊事主下體。鄧在鍾耳邊說出事主妻子及兩名兒子的姓名,並指「我搞埋你老婆」,事主亦曾因為過度受驚而出現輕生念頭,並用頭撞向病床床架自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