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三個月大女嬰疑被獨留元朗村屋住所後死亡,其父親較早前否認謀殺罪受審,案件昨於高等法院續審。替女嬰驗屍的法醫出庭作供,估計女嬰的死亡時間為父親離家後17至32小時,女嬰當時營養不足,體重及頭圍在同齡嬰兒中近乎最低。由於女嬰被發現時趴在床上,頭上蓋有枕頭及被鋪,法醫認為主要死因是窒息,但脫水及飢餓亦是導致死亡的原因之一。女嬰只得三個月大,根本沒能力自行轉身由仰臥翻到俯臥姿勢。
被告張應輝(42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18年8月22日在香港謀殺女兒張嘉雯。法醫藍偉文於2018年8月23日曾上門檢查女嬰的屍體,並於稍後為女嬰驗屍。屍體當時的溫度與室溫攝氏28度相約,而由人體溫度下降至室溫,需時九至12小時。故此,他估計在驗屍一刻,女嬰已死亡至少超過九小時、但不足24小時。女嬰身長62厘米,高於同齡嬰兒,但是女嬰的體重只有3.6公斤、頭圍尺寸只有36厘米,在同齡嬰兒中近乎最低,屬最低的3%。
主要死因為窒息
女嬰身體有脫水現象、口唇乾、眼角膜混濁,身體沒有明顯傷勢,小腸沒有食物殘渣,推斷死亡前至少六至八小時沒有進食。女嬰沒有藥物或中毒迹象。女嬰被發現時身體趴在床上,頭上蓋有枕頭及被,藍偉文指出,如此會影響她的呼吸循環系統,認為主要死因是窒息,但脫水及飢餓亦是導致死亡原因之一。他認為,女嬰的俯臥姿勢於其死亡前已維持一段時間,一般來說,三個月大的嬰兒非常不可能自行轉身,因此藍推斷女嬰被放到床上時已是俯臥姿勢。
屯門醫院兒科專科醫生李澤荷供稱,根據醫學文獻,只有三個月大的嬰兒無法自己轉身,亦無法自行捉抓物件。根據研究指出,西方國家的嬰孩一般到六個半月至七個月大,才有能力自己由仰臥翻到俯臥姿勢,而香港的嬰孩則要5.1個月大才做到。三個月大女嬰因身體結構所限,其手掌無力抓住沉重東西,故亦無可能將枕頭和被鋪蓋在自己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