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陳政龍求情時,形容被告是透過努力、毅力而白手興家的企業家。法官陳廣池聽畢求情後,問及「黎智英一封求情信都冇?有冇特別原因?」辯方回應指出,黎智英的背景廣為人知;法官續問:「你言下之意是黎智英不需要(呈上)求情信?」辯方說沒有進一步陳詞。
辯方指出,黎智英在廣東讀至小學程度,他於1965年從廣東移居香港,初時在手套工廠工作,之後創立佐丹奴公司。他其後於1990年賣出佐丹奴後,轉投傳媒生意,先後創辦《壹週刊》及《蘋果日報》,慢慢將其變成香港最暢銷的報紙。
辯方:開發《壹動畫》是創新做法
撇除近幾年較為有爭議部份,《蘋果日報》在香港媒體發展及歷史佔重要地位,如黎於2012開發《壹動畫》,用動畫報新聞,完全是創新做法。辯方總結,黎智英是一個靠其努力、毅力白手興家的企業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