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發現,2間網上外賣平台Foodpanda和Deliveroo戶戶送,對合作餐廳施加的要求,可能違反《競爭條例》,兩大平台承諾修訂條款。競委會指,由昨日起至下月15日,會就兩個平台最新提出的建議承諾,展開諮詢。
競委會表示,接獲3宗投訴,經調查後發現,2間平台作為中介,會與餐廳簽訂合作協議,收取約30%佣金。不過,若答應與平台獨家合作,就可減少佣金,但就限制有關餐廳與其他平台磋商或轉換合作模式,亦阻止餐廳在自家銷售渠道或其他網上外賣平台,提供較平的餐點;而Foodpanda規定餐廳採用外送時,必須同時採用平台的外賣自取或其他服務。
條文或礙新晉小型平台進市場
競委會認為,2個外賣平台的市場佔有率合共超過9成份額,其他平台就不足1成,相關條文有機會阻礙新成立或小型平台進入市場,削弱市場競爭,或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經商討後,2間平台主動已向競委會承諾修訂條款,將在90日內修訂合作協議,容許餐廳與新晉及小型平台合作,同時不會失去較低的佣金率。若餐廳違反獨家合作條文時,平台要求的通知期及追收的佣金,不可以超過2個月。Foodpanda亦取消硬性採用外賣自取服務的規定。
競委會表示,若2個平台各自的市場佔有率下跌少於30%,未足以構成反競爭效果,相關承諾就不再適用,承諾有效期為3年;3年後會視乎情況決定是否延長。競委會又指,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認為已能快速解決相關問題,釋除競委會疑慮,即日起至本月15日會進行公眾諮詢。
2間平台均稱全力配合競委會
Foodpanda回覆傳媒查詢時指,相關法律程序仍在進行,會繼續全力配合競委會,並保持密切溝通。戶戶送就稱,會在公眾諮詢完結後,繼續與競委會溝通,強調在競爭激烈、不斷改變的市場下,已致力為餐廳夥伴、外送專員和顧客等提供支持。
競委會認為,經修訂的條文加強了平台間競爭,為消費者帶來更多選擇,餐價會更低。
餐廳負責人戴先生表示,修訂後應會增加競爭力,但大公司始終有較多資源,市佔率高,始終小公司難以匹敵。另一食肆負責人羅小姐則認為,有更多平台商戶選擇,可以增加選擇,或更有利經營。有外賣店負責人就期望,與其他平台合作的佣金可與獨家合作看齊,以增加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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