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由今天(28日)起一連三日在北京開會,預料將會審議「港版國安法」,並盛傳擬「快刀斬亂麻」,有意趕及在「七‧一」前表決通過。在中央現走極左路線主導下,香港一些左派政客則一朝得志,就語無倫次,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是為一例,他昨天突說在遊行隊伍展示或揮舞英國及美國旗的人都是違反國安法,成為網絡熱話,笑破肚皮,嚇破膽。我們對於葉國謙的說法感到相當震驚,難道「顛覆政權或分裂國家」的定義,單是「搖旗」這個動作亦可撼動「國家安全」嗎?那麼,市民高舉澳洲、法國及科索沃等國旗又如何呢?執法人員豈非先要把世界各國的國旗或區旗背得滾瓜爛熟,能準確辨識高舉哪面國旗是違法。
我們日前已在本欄指出,草案內容諱莫如深,京官、港官、港區人大、內地「法律嘍囉」等貌似「知情人士」,暢談的所謂草案內容既互相矛盾,又毫無邏輯。
互相矛盾之例子如恒河沙數。我們早前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日前說,由特首指派法官審國安案件是避免法官陷入「雙重效忠」境地,但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之後就認為,香港法院有迴避制度,不擔心出現角色衝突。說實在,外籍法官在港審案從未引起過「雙重效忠」爭議,究竟由特首指派法官審案是為了避免雙重效忠,抑或是要確保裁決合乎中央預期呢?
另一例子是梁愛詩指出,由於社會對條例意見紛紜,避免再次引起破壞行為,相信不會向公眾公布草案條文。她指,人大常委會在立法過程中已諮詢人大、政協及法律界,有足夠討論內容用作參考。言猷在耳,葉國謙昨天稱,以往通常只有2至3名港區人大代表獲准列席會議,但今次有10名代表列席,預料會上將討論及表決「港區國安法」,估計會議通過國安法前會公開條文,但認為微調空間不大,亦相信刑罰會有阻嚇性。
究竟在「港版國安法」通過法例前,會否公開草案內容給公眾知曉呢?一條影響700多萬人的法例,竟然是在法例生效前,不公開給市民知曉,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甚至揚言不知道草案內容,荒謬至極。所以,無論是梁愛詩抑或葉國謙誰說的權威,已不重要,因為中央總有自圓其說「公開」與「不公開」的理由。我們認為,法例影響深遠,公開草案內容是天經地義,給予時間供市民理解是合情合理。不過,按照內地官場的一套,相信即使在臨通過前公開草案內容,也只是「走程序」,可能不足一天或數小時後就通過吧。
香港主流民意已經清晰表明必須在法例通過前公開全份草案內容,並讓公眾有足夠時間研讀及表達意見,源於目前對內容是零資訊,再加上不停爆出各種奇怪訊息,如葉國謙昨天表示,若於七一前通過港區國安法,想在七一遊行中展示或揮舞「港獨」旗幟或英國或美國旗的人要想清楚,因為這一定牴觸港區國安法,但他目前難以確定警方會否即時執法。
葉國謙的言論令人驚訝,為何是英國及美國旗呢?除了建制派一直指控上述兩國是「外部勢力」去策劃擾亂香港社會的示威嗎?那麼,高舉澳洲國旗呢?目前中澳關係差,是否高舉澳洲旗又犯法呢?是否只有高舉朝鮮旗就不犯法呢?怎樣定義友國與敵國呢?穿上印有英國旗的恤衫走動又如何呢?難道又分裂國家顛覆政權?若果敏感如此,相信香港以後不可以舉行世界赛,因搖錯國旗也會犯法。
假如憑國旗去拘捕違反國安法的人士,豈非警察等執法人員要先去學懂世界各國哪些國旗是可以高舉,哪些不可以呢?這看似是笑話一則,但卻是出自港區人大代表口中,不能不認真看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