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中西区区议会主席、民主党区议员郑丽琼涉嫌在社交媒体转载去年9月怀疑射伤印尼女记者的警员资料,昨凌晨约1时在葵涌丽瑶邨住所被警方拘捕,至昨天中午获准以10,000元保释候查。警方指出,郑丽琼涉嫌公开警员个人资料及散播鼓吹暴力,煽动仇恨的言论,涉嫌干犯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下,「作出具煽动意图作为」罪,并称会研究郑有否触犯《私隐条例》,以及在法院禁制令下有否藐视法庭。换言之,郑有机会被控三宗罪。多名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批评警方滥捕,并怀疑警方公报私仇。警方消息称,向法庭申请入屋搜查令时,亦是以此罪名,相信已经法官检视合理性。
昨凌晨约1时,探员到葵涌丽瑶邨郑丽琼住所,进入单位内逗留调查约1小时,其后将她带返警署调查。据悉,警方怀疑郑丽琼在facebook转发一个疑射盲印尼女记者的警员被起底的资料帖子。
#网罪科指郑发表鼓吹暴力 煽动仇恨言论
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警司莫俊杰昨天表示,警方凌晨在葵青区拘捕一名60岁女子,根据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的第9和第10条,被捕人士涉嫌干犯「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警方近日发现有人在社交媒体非法发布一名警员及个人资料,包括他的相片、姓名、警员编号、地址和电话,亦有人在社交媒体鼓吹暴力,煽动仇恨的言论。
莫俊杰又说,警方会检视被捕人士,有无同时触犯《私隐条例》的罪行,亦会谘询律政司意见,被捕人士有无违反去年10及11月高等法院颁下的两份禁制令,是否有触犯藐视法庭罪。莫俊杰强调,无人可以凌驾法律,任何人士不论背景,触犯相关法例,警方都会採取行动。调查仍在进行中,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公民党郭荣铿:控罪属港英打压异见份子
民主党许智峯相信郑被捕是与她在社交媒体转载去年9月怀疑射伤印尼女记者的警员资料有关。帖子内容批评警暴,怀疑警方公报私仇滥捕滥告,反映警方滥权针对郑丽琼,极不尊重民意,如果因为针对在互联网上转发帖子被检控,证明警方用公权力来打压异见,若市民在社交媒体转载任何关于警暴问题,均有可能被捕。
本身是大律师的公民党郭荣铿表示,郑涉干犯的「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是港英时代用以打击批评港英政府的异见份子,对上一次动用条例并审至上诉庭是1952年,当时成功控告《大公报》刊登的文章干犯相关罪行。联合国多次就过时的法例叫政府删改,并指违反人权法、基本法等保障言论自由的条款,质疑政府此举是为表明没有基本法23条就动用「生锈过时」的法律打压异己。对于警方表示,非法披露他人个人资料属严重罪行,亦有可能违反法庭禁制令。郭荣铿说,若有人违反禁制令,会被控告藐视法庭,警方却动用此法例控告郑丽琼,背后的政治动机清晰可见。
公民党党魁杨岳桥表示,不少港人过去都有在网上转载批评警方的言论,反问是否要将所有人拘捕,又质疑郑丽琼犯了甚么天大错事,需要警方凌晨上门拘捕,认为是震慑全港市民和「为拉而拉」,批评警方藉已「生锈」的法律作白色恐怖。
翻查资料,新一届区议会上任不足3个月,警方已拘捕3名主席,分别是元朗区黄伟贤、中西区郑丽琼及大埔区钟锦麟,另外深水埗副主席伍月兰及各区多名区议员也被拘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