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天水围警署10名休班警员今年4月疑违反禁聚令,在元朗食「宵夜」欢送一名女同袍。警长不愿喝酒,揶揄敬酒的女同袍,双方发生争执。警长不满鞋遭红酒溅中,出手扯对方头髮,结果被控普通袭击罪。他昨在屯门裁判法院认罪,求情称一时冲动下犯案,很大机会失去工作。裁判官水佳丽指执法人员袭击同袍,其行为令人困惑,准他保释至11月10日,待索取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判刑。
现已停职的被告梁珏荣(40岁)承认于2020年4月19日在元朗屏会中心外行人路上袭击女子苏伶雅。辩方求情称,被告于1998年入职警队,20年后升为警长,多次获市民、警队及美国执法部门赞许,并获颁多张嘉许状。被告当时被事主用红酒淋湿鞋子,一时激动才会犯案,并称他会因其愚蠢行为而前途尽毁、失去工作。
求情指会失业 官反问有这严重
水官闻言直接问:「有无咁严重呀?不是事实就不要随便讲。」其后,辩方收回此说,解释被告收到人事科通知,将要接受纪律聆讯,因留下刑事案底,很大可能失去工作。裁判官则说,纪律聆讯与失去工作是两回事。辩方强调被告不是暴戾的人,案情与平日性格不符。
辩方续称,被告对于自己所为令警队蒙羞感到抱歉,望法庭判处罚款。水官明言,法庭为了保护执法人员,一般会对施袭者判处严厉刑罚;虽然被告和事主在案发时并非执勤,但同袍分隔两人后,被告再追上事主进一步袭击,案情并非很轻微。
承认普通袭击罪 下月10日判刑
辩方及后指被告愿意赔偿3,000元,希望法庭考虑判社会服务令。水官表示,尽管事主冒犯被告,但被告的错误更为严重。她寄语被告学习谦卑,又提及案发时有限聚令,当晚的欢聚本身已不适宜,而被告是现场最高职级的警员,理应以身作则。
案情透露,被告当晚与女事主等共10名同袍到元朗一间食肆食宵夜,欢送女事主。女事主席间向被告敬酒,被告婉拒,事主即揶揄被告,双方顿起争执。同袍见状即将二人分开,并将事主拖出食肆,岂料被告追出截停事主,两人再起肢体冲突,期间被告抓了事主的头髮10秒,最终同僚再分开两人。案件原本开审,被告改口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