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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强否认擅改队名「逃龙」至「屠龙」
发佈日期 : 2024-05-07


【本报记者报道】辩方在庭上质疑证人黄振强,擅自把「逃龙小队」变成「屠龙小队」。黄振强否认,强调当时是有共识的,又指出队员「无当面话过我呢个自把自为嘅行为」。

黄振强较早前供称,「屠龙小队」前身是「荃湾示威群组」,2019年8月向袭击示威者的黑社会復仇后「起朵」,改名「屠龙小队」,寓意「警方嘅速龙小队都可以屠」。被问到曾否接受「立场新闻」专访,黄称有,但对于事前有否与队员商量,就称「唔记得」。辩方质疑,黄没向队员交代,是「自把自为」接受专访,黄沉默数秒后称「唔同意」。

辩方续称,黄擅自将「逃龙小队」变成「屠龙小队」。黄称,「当时係有共识嘅,改呢个名」。辩方指出,他的行为是「自把自为」,黄答「我唔清楚佢(被告张俊富)点谂,但係佢哋无当面话过我呢个自把自为嘅行为」。

另外,辩方又盘问黄振强,是否有被警员「打、吓 、凼」而交出两部手机密码。黄振强思考良久并一度要求辩方重覆问题,随后回答不同意。至于录影会面,黄振强说当时状态不太理想,辩方追问是否遭警员「打、吓 、凼」才进行录影会面,黄振强向法官张慧玲表示,担心证供会影响在投诉警察课成立的档案,张慧玲决定休庭,让黄振强向代表律师索取意见。

休庭后,黄振强回答说当时是因警方施以「一定程度的武力对待」而交出手机密码,包括用警棍打向他身体、手掌拍打脸部,「应该有10下、八下」,但当时只是觉得被人打,确实是否遭殴打,要交由投诉警察课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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