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司法機構昨日宣布,委任法官陳仲衡和資深大律師黎婉姫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有關任命於昨日起生效。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陳仲衡於1964年在香港出生。1987年及1988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1988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並於1989年至2002年期間私人執業。2002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及2012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黎婉姫於1958年在香港出生。1990年及1991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1991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2016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1992年加入當時的律政署為檢察官,於1995年晉升為高級檢察官。2011年及2017年分別晉升為律政司副首席政府律師及首席政府律師。2019年離開律政司,於同年開始私人執業。2020年及2021年期間曾數度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自2021年11月起再度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